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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女的照片被好友發到色情群:七千人「圍觀」

近日,在福州上大學的小d發現,自己平時發布在社交平台上的照片,被盜發在外網一個擁有7300多名群友的色情群內供人品頭論足,發布者竟是與她相識6年的男性好友。小d報警後,將自己的經歷托好友發布在公眾號上,希望以此警示正在受到侵權傷害的女孩。

律師表示,該行為可能涉嫌以污辱等方式侵害了被害人的名譽權。建議女生平時要注意資訊安全保護,儘量不要公開發自己和家人照片和視頻到網上。

小d照片被發到外網色情群受訪者供圖

照片被發外網色情群,「真兇」竟是6年好友

「小姐姐你好,你的一些照片被人發到一些YY群里了,提醒一下你。 」

24日晚,小d在微博上收到陌生網友小藍的私信。根據這名陌生人提供的照片,小d發現,她在社交平台發布的部分照片被盜發在外網一個色情群里。她讓朋友加入該群查看,發現群里有400多張關於她的照片和700多條關於她的、不堪入目的言辭。

小d發現,這些被盜發的照片跨度極大,從2019年夏天至今,其中包括一些她曾發布在朋友圈但已不可見的日常照片、微博發布的日常照片以及分享給幾位親友的隨手拍。更讓她震驚的是,她發現這些照片的侵權發布者是她關係親密的6年好友,一名「家境良好、個人優秀、女友們評價乖巧正直」的大學生小A。

25日中午,小d前往派出所報警。在小d的質問下,小A承認了是他所為,表示會刪除所有照片。最終,在小A承諾消除影響和精神賠償後,小d不再追究小A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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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d前往派出所報警,警方受理受訪者供圖

小d托朋友小洲將她這段經歷發布到公眾號。小d在自述此事時表示,事情發生後,她開始夜不能寐,「不知道有多少照片被人保存、利用」。她通過百度識圖搜索那些被朋友發到網上的圖片,搜出的是一條條用詞不堪的一夜情、交友等信息。

文章發布後,被轉載到各個平台,引起了極高的關注。文章作者小洲收到了很多留言和私信,發現有些女孩和她朋友一樣,都不同程度地遭受過身邊的人的侵權,「她們之中,有的是因為硬碟壞了送去維修,而後就發現自己的日常照片被維修人員泄露到外網的『**投稿箱』里;有的是發現自己的微博私信,突然在某一天就被各種不知從何而來的『多少錢一夜』的騷擾信息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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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孩因照片被發布到網上,遭到騷擾受訪者供圖

小d和小洲希望,這段經歷能夠警示更多正在受到侵權傷害的女孩,鼓勵已經受到傷害但沒有勇氣維權的女孩。

7000多人色情群里,天天有人「獻祭」朋友

在今年春節前後,小藍便開始通過私信提醒那些被侵權者。小d是他提醒過的女孩之一。

30日上午,小藍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最初他只是正常網上衝浪,喜歡看網上的漂亮女孩照片,漸漸他發覺事情開始不對勁了,「有些照片是別人盜來的,還總是有人口無遮攔,隨意用下流言語侮辱。後來我在外網上也看到了一些,裡面的言論更加恐怖。」

小藍越看越鬱悶,在幾次和他人為此事爭辯遭到了嘲諷後,他決定開始制止這種行為,「於是我就嘗試著做,成功過一次就有了成就感,堅持了下來。」

據小藍統計,不到一年的時間,他提醒了五六十個女孩。被他提醒過的女孩,有的會深究、報警或起訴,有的會警告發布者刪除照片,也有人並不理睬。讓他印象最深的是第一次揭露成功的經歷,「我是在百度貼吧看到的她的照片,照片上有她的水印,所以找到了她。給她看了帖子之後,她說盜圖者不僅盜了她的還盜了她閨蜜的,於是她通過聊天和發照片設置對特定人可見功能,找到了照片發布者。盜圖者是她的一名很優秀的男生朋友,還是學校的學生會主席,最後女生報警了。」小藍說,此後女生就很少發照片了,「她說是受到了這件事情的影響。」

小d的經歷被發到網上後,這個叫「**」的群依然存在。該群群友有7300多人,群里聊天很活躍。29日,極目新聞記者加群後發現,群里不斷有新人加入,群友也未停止發布自己稱作「朋友」「女友」或「閨蜜」的照片,還有群友仍在說「獻祭你的女友、女神、姐妹、朋友」。每當有女生的照片被發布,都有群友用下流的語言被評頭論足,甚至有人發布侮辱照片的視頻。

小洲說,無數鮮活的女性在這裡被意淫,「這7300多人的群組,不過是冰山一角。」

涉嫌侵犯肖像權和名譽權,維權可分三步走

小A的行為是否涉嫌違法?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肖志遠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就此中個案而言,小A作為小d的好友,在小d的社交媒體上看到照片,未經她允許便並傳播到其他社交平台。雖說小d曾在社交平台發布照片,但這並不代表放棄自己的肖像權,如果肖像用作商業用途或其他,則首先侵犯了肖像權。此外,因為照片出現在某些淫穢或者特殊的場合,也許會對個人的名譽造成負面影響,這涉嫌侵害被害人的名譽權。

湖北子儒律師事務所王培律師表示,該事件中的具體行為可能涉嫌以污辱等方式侵害了被害人的名譽權。違法行為人的行為使網絡受眾在被害人作出道德上的負面評價,造成被害人社會評價的降低。如果產生了其他的嚴重後果,將可能觸犯刑法,承擔刑事責任。

當受害人遭到此類侵權事件,應該如何處理?肖志遠建議:一是可以直接和相關網站聯繫,要求網站刪除伺服器內相關照片。因為當照片已被發上去了,即便發照片的人刪掉照片,可能也有其他人保存了照片並再次在同一網站或者社交平台發布,所以要發函網站配合刪除並屏蔽該照片。二是可以警告照片發布者,限令其儘快拿出解決問題的方案,例如刪除照片、儘可能地消除影響,並保證以後不會再出現類似行為。三是要將網站中照片發布者所有侵權內容保存下來,藉助公證手段將證據固定,隨時準備起訴。在起訴之前,可以向法院申請行為保全,要求網站刪除圖片、責令發布照片者刪除圖片等等。

屢禁不止維權難,律師建議保護信息

小d的遭遇並非個例,記者在社交媒體上搜索「照片侵權」關鍵詞,有很多人在其中分享照片被侵權的經歷,希望能夠維權。

肖志遠表示,如今社交媒體深刻地改變了大家的生活,人們缺乏自我信息保護意識,將照片、行動軌跡等大量發布在社交媒體上,為他人獲取信息提供了極大的便利。此外,部分網友個人素質不高、法律意識淡薄,以炫耀、獵奇等心理參與到這類行為當中,再加上虛擬世界裡並非實名,侵權便利、違法成本低,這些導致此類事件頻頻發生、屢禁不止。

不少有同樣經歷的受害者遭遇維權難的情況,不得不吃了「啞巴虧」。肖志遠認為,維權難是客觀存在的現象,首先,這跟東方的文化有關,東方文化是一種典型的恥感文化,受害人遇到這類侵權事件一般都不願張揚,或者在熟人圈裡受朋友勸和選擇和解;其次,維權特別是針對外網的維權,牽涉程序複雜且耗時長,賠償額度並不高,不少受害人嫌麻煩而選擇和解;再次,這類侵權行為具有極強的隱蔽性,往往在網上開始傳播的時候,當事人並不知情,無法第一時間介入並制止侵權行為。「案例中,小d通過報警來解決問題,公安機關網監部門可以幫助固定證據,有利於其後期的侵權起訴。」

「資訊安全主要靠自己保護,畢竟我們無法控制他人的行為。」王培律師建議:要謹慎使用公共網絡;在社交平台例如朋友圈發布生活相關內容時,建議設置公開時間,儘量不發或者少發自己和家人照片和視頻,或者注意拍照的角度;要警惕來源不明小程序、驗證碼等等。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搜狐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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