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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李德君:江澤民砸了全國2億城市人的飯碗

—六中全會決議掩蓋不了的滔天大罪(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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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著江澤民砸了大陸城市集體企業工人飯碗的廠長經理,其實己淪為江澤民集團的奴才,究其原始財富積累的血腥而言,個個都是犯罪分子。它們所以還能逍遙法外,是因為竊取國家政權的江澤民集團還在執政黨的位子上繼續作惡。

第五章

將全國57.1萬個城市集體所有制企業搶歸黨員幹部廠長經理私有;讓至少8,000萬集體企業員工下崗失業;江澤民砸了全國城市集體企業可以用來養活2~3億人的飯碗。

這一章,筆者揭露的是共產黨江澤民和江澤民集團瓜分城市集體企業經濟的犯罪問題。

江澤民瓜分城市集體工業企業的概況

(一)中國大陸的城市集體企業被江澤民打著改制的幌子禍禍到什麼程度?

據大陸統計局2002年公布的全國集體工業企業主要經濟指標數據顯示:1996年大陸城市集體企業:57.1萬家,到1998年全國實有集體工業企業只剩下47745家,從業802萬人(百分比推算),改制前的1996年集體工業企業57.1萬個,從業人員應當有8000萬到一個億(以三個人為一個家庭,這些人從業,解決的就是城市23億人吃飯的問題);可見,從9698短短三年不到的時間,全國571萬個集體企業被瓜分到剩下的連零頭都不夠。而到2002年只剩27477家。2002年之後,國家統計局不再對城鎮集體企業作統計,說明:中國大陸的城市集體企業,到2002年已被共產黨打著改制的幌子哄搶瓜分遺盡。當然,今天習近平搞公有制,不管搞出來多少,都另當別論。因為習搞出來的跟江澤民搶走的根本不是一個概念。

共產黨砸了全國城市80%以上人口的飯碗。

(二)大陸城市集體經濟模式的由來

1.集體經濟,源於毛澤東時代

中共建政之初,毛澤東以公有制為名,把有錢人和老百姓的財產都收歸黨有,寫進《憲法》,讓天下人都跟著他走社會主義集體化道路,吃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大鍋飯。毛公有制的基本特徵是排除所有制方面的任何私人特權,不允許任何人把勞動者共同所有的生產資料轉化為私有財產,就是說,《憲法》只承認財產的公共占有,排斥個人占有。

2.集體經濟受《憲法》保護

《憲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公有制集體經濟有兩類:第一類是農村人民公社,農村生產合作社和其它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多種形式的合作經濟;第二類是城市中的手工業、工業、建築業、運輸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的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憲法規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組織以任何藉口改變集體企業的經濟性質。

事實上,早在江澤民作惡之前,大陸城鎮(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相當可觀,基本解決了關係到全國城市人口總數80%以上人民群眾的溫飽問題。因此,《憲法》強調:維護和發展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

但是,江澤民和江澤民集團打著改制的幌子,卻改變了《憲法》規定的性質。

說到底,江澤民操縱江澤民集團搞所謂集體企業改制,本質上,也就是在兌現江澤民為掩蓋自己哄搶瓜分國企上聯投的犯罪。

犯罪手法

(一)企業改制的神話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著名經濟學家,著有《不許再賣——揭穿企業改制神話》的左大培教授在網上發文稱:中國的所謂企業改制絕大多數都是只讓極少數人或資本巨頭掌控企業的權貴私有化。這種私有化的企業改制給公有財產和職工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損害;根源在於對公有制企業系統地進行完全的私有化改制這個基本方針。這種將公有制國有集體企業100%納入私有化改制的方針,實質上就是來自江澤民發布的一道無論如何也要私有化的絕對命令,它要求將處於任何情況下的任何公有制企業都變成由私人所有者控制的企業。

江澤民所謂的企業改制,就是針對一個個被中共自定義要瓜分的企業,由操縱中共政權的人自己成立一個專門負責瓜分城市集體企業的犯罪組織叫產改委,由這個組織牽頭,組建一個只對產改委負責的資產評估機構,再由自己人根據改制受益人身份、地位,按上級領導指令,對改制企業資產作出與改制受益人身份相等的估價(把公有制企業的一座座金山銀山當成雪糕冰淇淋豆腐渣),然後,再安排自己人競拍、自己人敲錘、自己人買;對於一旦在改制過程中發生糾紛的,企改委會走法律程序,通過法院的判決來將公有財產私有化。

筆者認為:由共產黨江澤民操縱的這個集體企業的改制過程,說白了跟江澤民為家族瓜分國企上聯投一模一樣,都是搶。

(二)特點:

1.公有制企業在江澤民製造的「無論如何都要私有化」這種氣氛影響下,政府官員和企業領導都不再想如何搞好公有制企業,而是想儘快使公有制企業消失,甚至千方百計地要消滅公有制企業。消滅公有制企業的理由:就是所有的公有制企業的經營效益都不行了。

2.在這種氣氛下,公有制企業的領導不再關心企業的效率和效益,而是考慮如何使自己個人在企業私有化之後的利益最大化上。這誘使公有制企業的所有領導者都把全部注意力放到力圖通過企業改制將公有財產搶奪到自己手中,使自己變為暴富的私人資本家。對此,讓企業家們興奮的是,他們開始禍禍企業的行為競得到來自中共高層的默認和支持。如重慶市的集體企業雲陽曲軸廠本來有帳面實際淨資產558.7萬元,但該廠長在得到改制信息後,僅僅用了一年不到的時間就禍禍得企業出現550萬元的虧損,使實際淨資產只剩下8.7萬元。結果,企業資產就按87萬改制了。筆者認為:倘若江澤民當真要兌現鄧小平允許一部分懂經濟的廠長經理先富帶後富,可能把這個企業交給如此能禍禍的原廠長嗎?顯然,江澤民搞得是消滅公有制。

3.產改委還根據改制受益人的背景,公開或半公開將集體企業白送人。

如在大連白雲出租汽車公司的私有化改制,市場價值20萬元一個都買不到的出租汽車營運號牌被企改委以2萬元一個的低價轉讓給新的私營企業主;這本來已經把公有財產價格壓低到了市場價值的十分之一,卻還嫌不夠,又跟改制受益人商訂:如果能一次性繳清有償使用金,每個營運號牌可由2萬元再降50%,優惠為1萬元。這是公開把企業改制變成了白給,和搶沒什麼兩樣。

4.在江澤民搞搶集體的私有化企業改制過程中,對改制受益者有個致命的病症是缺錢。但是,這些缺錢的企業主都接受了由政府或政府機構貸款給原公有企業的經營者以購買其企業的股權;在許多情況下,這種貸款採取的形式是允許將借給原公有企業的貸款轉用於經營者購買該企業。這種由政府貸款給經營者購買公有企業的做法,等於是政府將企業搶了送給經營者。其實,有這個錢作保障,企業給誰誰發。只不過,產改委想給的自己人。

5.地方政府官員唆使企改委進駐企業的過程很像地道戰里進村的鬼子:即強行進駐企業、強行對企業清場、強行瓜分。瓜分的特點是:地方政府官員想把改制企業給誰,不想給誰,就一句話。但這一句話,就是企改委對企業改制的尚方劍。

如,筆者接觸到的當事人中,有一位常年進京上訪,被中共稱為「釘子戶」的官司將叫曲XX,原系大連工藝美術品廠集體企業的廠長,由於該廠地處大連市中山區昆明街繁華地段中心,如果以改制的名義將企業給曲,曲將一夜暴富;由於曲沒有官方背景,企業改制領導小組便決定:更換改制受益人,但遭到曲堅決反對。為表示抗議,曲死守在工廠里不出來,隨著時間推移,工藝美術品廠所在地域改造工程進入限時程序,城市規劃的動遷通知來了,這時,市集體企業改制領導小組開始和城市動遷辦演雙簧(市集體企業改制領導小組假裝不知情),由城市鎮暴警察配合動遷辦出面強遷;面對大堆高機和動遷隊伍,曲在大門口呼救:企業改制一個字的手續都沒辦,憑什麼動遷?這時,一鎮暴警察在他背後,用警棍向他的後腦致命一擊,等他醒來,人己經躺在由看守所警察監管的病房裡,十五天後,當他重新回到昆明街工藝美術品廠時,已是一片廢墟。事到今天,曲還在進京上訪的路上。二十多年來,上訪告狀的曲,除了進拘留所、就是被遣返。

這就是江澤民打著鄧小平先富帶後富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企業改制幌子哄搶城鎮集體企業犯罪的真實!可以說,今天中國大陸,江澤民集團操縱的城市集體企業改制都是這麼搞得。而這種所謂的企業改制結束後,中共則迅速撤銷產改委,使剝離企業之外的下崗失業者,想說理都找不到地方。

透過案例,我們看江澤民集團改制,就是安排政府官員搶城鎮集體企業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有關企業「改制」的內幕,除了中共參與改制的人知道,外人(包括那些替江澤民吹牛X的專家學者)根本就不知情。

城市集體企業改制過程中的驚悚現象:國企搶集體

據中共官方數據披露:大陸改制的城鎮集體企業中,占比50%以上為國企注資扶持的集體企業。這些企業,伴隨著江澤民的所謂企改,大都被國企直接拿走,將員工辦理下崗失業,資產被瓜分。

國企為什麼要搶集體?

這是因為當地方政府操縱產改委哄搶瓜分城鎮集體企業的流氓嘴臉被暴露出來之後,那些早年曾經幫助過集體企業的國企官員就紅了斂財的眼,他們發現:江澤民集團操縱的城鎮集體企改,並不是兌現先富帶後富的政策性改制,而是搶!讓他們震驚的是:過程中的城鎮集體企業不是企業概念,而是政府官員嘴裡的肥肉,給誰吃都行,於是,他們便開始效仿地方政府參與強搶城鎮集體企業。

筆者認為:退一步,從江澤民操縱城鎮集體企業改制的搶的性質出發,有權利義務關係的國企吞食集體本無可厚誹。但問題是:大陸參與哄搶瓜分集體企業的國企中,有相當數量,截止到集體企業改制時,雙方已無權屬關係;甚至,有的國企與集體企業之間完全沒有法律意義上的權屬關係,國企也敢跳出來公開搶集體。

華晟事件。某市石油化工總廠,批准組建華晟集體企業(該企業主要是下崗再就業者和中專學生),華晟成立時曾向石化總廠借款註冊,由於工商註冊規定:借款不能出資,故寫成撥款,後來,華晟還了這筆錢,(實際上,兩家無產權關係、無管理權責),但受江澤民集團利用政府組織強搶集體企業的政策影響,面對改制的華晟,石化總廠生出歹意,藉口曾經借款出資為由,單方面認為華晟是他們的,19996月,不經華晟職代會同意,擅自撤換華晟的法人代表,強行接管財務、業務,引發糾紛,官司直打到國家財政部。20004月,經國家財政部鑑定,華晟資產為集體所有,與石化總廠無關。至此,一件國企官員充狼案件本應終止了,但石化總廠的官員卻視國家財政部的鑑定如無物,在接到國家財政部鑑定結論後,仍強行接管華晟財務、業務,凍結其銀行帳號,迫使企業停業,瓜分企業。

更有甚者,某市一家汽車服務公司,1990年創辦時,租賃國有公司的車輛,組建計程車隊。當時雙方簽訂合同,明確在出租方收回全部租金和管理費用後,車輛的產權歸承租方──計程車隊所有。1993年,計程車隊全部還清國有企業的費用。19987月,市國資辦、集體企業產權界定辦和清產核資辦確認,服務公司中無國有資產,至此,服務公司的產權歸屬已經明確。但是19996月,當服務公司職工大會做出決議,對企業進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將公司改組為全體職工出資入股的合作公司時,被該國有企業強制叫停,並於200010月,擅自將公司賣掉,所得價款除用於買斷被強制下崗職工年資外,絕大部分被捲走。

筆者認為,中國大陸的集體企業,大都是毛澤東年代由國企扶持的。本來,絕大部分集體企業在被扶持過後,都還清了國企的扶持資金(包括財物);但集體企業出於對扶持它的國有企業講感恩,造成各家在法律、經濟關係上的手續不規範,以致被今天喪盡天良的國企鑽漏洞、下死口。其實,上述兩家國企吃掉的集體企業都不是它們的,而且,政府都己做出產權界定,甚至,國家財政部都給出書面鑑定結論,但國企仍一意孤行,競敢無視法律,公開搶,這是誰給的膽?這是法制國家裡可能發生的事情嗎?我們說,這是江澤民唆使的結果,也是江澤民父子強搶國企上聯投的翻版。說到底,江澤民集團搞的所謂企業改制,就是強盜邏輯。

今天,跟著江澤民砸了大陸城市集體企業工人飯碗的廠長經理,其實己淪為江澤民集團的奴才,究其原始財富積累的血腥而言,個個都是犯罪分子。它們所以還能逍遙法外,是因為竊取國家政權的江澤民集團還在執政黨的位子上繼續作惡。

筆者堅信:善惡有報。相信:對國家民族人民犯下滔天大罪的江澤民一定會被繩之以法,共產黨江澤民集團終將退出人類歷史的政治舞台。

人民將在民主憲政法治框架之下走向美好未來。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阿波羅網首發來稿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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