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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李德君:把10億農民拉馬入社形成的集體企業搶給村幹部

—六中全會決議掩蓋不了的滔天大罪(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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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兌現的就是江澤民要的。曾經有記者問陳光:你賣光諸城國有集體企業時,有政策規定嗎?陳光說:「十四大報告上,江總書記講:企業可以出租、出售給集體或歸個人經營。總書記講話白紙黑字,還要什麼政策?總書記講的就是政策依據」;在談到無償免費將部分國企送給私人經營的原因時,陳光更加雷人語錄:「將常年虧損的國企送人是我定的,我的原則是:誰能讓職工有活干、有飯吃,誰能搞活企業,我就把企業送給誰」。

第六章

這裡,筆者以現任山東省省長助理、原山東省荷澤市委書記(地區行署專員)陳光搞所謂國有和集體企業改制的故事作個引子。

1997年6月,陳光在山東荷澤出任市委書記和地區行署專員期間,將諸城市282家國有和集體企業全部「改制」瓜分私有,其中90%的企業改成股份合作制,陳光所謂股份合作制就是由企業廠長經理個人買(壟)斷企業淨資產85%以上,其餘小部分分散賣給內部職工;而對於剩下的10%不到的虧損企業,則全部被陳光免費送人。一時間,諸城轟動了,山東轟動了,全國轟動了,陳光一夜成名。陳光如此改革引發廣泛爭論,但待江澤民率部到諸城召開企改工作經驗交流現場會時,陳光被江肯定。此後,中共的企業改制,就全面啟動了「陳賣光」、「陳送光」程序,中共說,陳光不失為企業現代化產權改革的先驅。

其實,陳光兌現的就是江澤民要的。曾經有記者問陳光:你賣光諸城國有集體企業時,有政策規定嗎?陳光說:「十四大報告上,江總書記講:企業可以出租、出售給集體或歸個人經營。總書記講話白紙黑字,還要什麼政策?總書記講的就是政策依據」;在談到無償免費將部分國企送給私人經營的原因時,陳光更加雷人語錄:「將常年虧損的國企送人是我定的,我的原則是:誰能讓職工有活干、有飯吃,誰能搞活企業,我就把企業送給誰」。陳光是把諸城市282家國有和集體企業都當成是他家後園地里的蘿蔔和大蔥了。當自己是國家《憲法》。

這就是江澤民集團為搞垮「公有制」,在國家一切經濟領域製造亂象的一個縮影。在農村,搶集體企業的共產黨人個個都是陳光第二。

江澤民集團打著鄧小平企業改制幌子,把毛澤東建政之初「打土豪」分給農民、走集體化道路再拉馬入社(入股)形成的農村集體企業經濟搶下來給了村幹部;然後,將10億農民剝離於村辦企業之外;用農民的財富催肥村幹部,再用村幹部替江澤民集團管制10億農民,讓村幹部充當江澤民集團在農村維穩的打手,這就是共產黨澤民集團對中國農村集體企業實施改制的目的。

(一)製造先富帶後富的謊言,忽悠農民接受共產黨哄搶瓜分農村集體企業的所謂改制。

農村集體企業始於毛澤東打土豪分田地之後的財富回籠,但是,就回籠的性質,早在50年代,國務院曾就南方某少數民族地區一農民為自已家拉馬入社的牲畜多於別人而與公社發生爭執問題時,作出過明文答覆:即農民拉馬入社的牲畜算股份。也就是說:農村集體企業,歸農民集體所有,是股份制。

我們知道:中共江澤民主導的大陸農村集體企業改制,根本無視所有制性質,而是由共產黨唆使基層組織直接動手搶。

江澤民操控的私有化,是在篡改了鄧小平允許一部分人先富帶後富走共同富裕道路基本國策基礎上所形成的一個強盜邏輯。它以1994年中共頒發4號文件為蘭本。我們說,這個4號文件出台的時間正值江澤民為家族搶了上聯投,可以認為:出台4號文件,是當時作了中共總書記的江澤民以自己為家族搶上聯投的犯罪行經作藍本,開啟了中共用刑事犯罪手段哄搶瓜分農村集體經濟的江澤民時代。

為讓農民接受村幹部搶集體企業這樣一個犯罪事實,江澤民集團欺騙農民說,農村集體企業改制就是共產黨帶領農民奔小康的路。將集體企業交給村幹部,就是在兌現允許一部分人先富帶後富,是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第一步。農民只要聽黨的話,黨一定會帶領農民實現「小康」。

江澤民並不是要帶領10億農民去過什么小康的好日子,而是忽悠農民、欺騙農民,讓農民在它們這一夥共產黨人瓦解社會主義公有制集體經濟過程中,不要造反。

(二)農村集體企業被瓜分的情況

據中共官方1998年統計:全國範圍共有鄉鎮34199個、行政村69510個、自然村360萬個。這些鄉鎮、行政村(包括自然村),都有毛澤東時代社員創辦的集體企業,這些集體企業,原本都好好地養活著10億農民。但是,卻被江澤民打著鄧小平允許一部分人先富的幌子,將10億農民自已創辦的這些集體企業搶下來,分給了村幹部個人私有。

由於江澤民集團對農村集體企業改制包藏禍心,因此,它控制黨媒,從2008年開始,就不再宣傳整個大陸農村(包括鄉鎮、行政村、自然村)三級集體企業改制的真相。筆者通過問卷、走訪詢問調查看到:截至今天,整個中國大陸農村(屯村鎮)三級集體企業99.99%被都江澤民集團從農民手裡搶下來,給了農村幹部私有。而曾經被這些企業養活的10億農民,則被駁離於這些財富之外,被馬放南山,成了今天共產黨江澤民集團眼裡的新黑五類、低端人口(成了工作無著落、小康無著落的氓氓流)。

江澤民對農村集體企業「改制」搞得是「一刀切」的「搶」,但為掩人耳目,卻美其名曰:為搞活集體經濟、為走共同富裕道路、為讓10億農民都過上小康幸福生活。

其實,謊言下面的江澤民集團比八國聯軍搶擄圓明園國寶幹得更邪乎。――即只要是農村集體企業,不管搞得好壞,一律改制給村幹部私有。

這個邪惡政策的實施,讓中國大陸農村發生了三個變化:

一是,讓富的變窮

如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紅旗鎮

紅旗鎮地處大連市郊,是個集農工商貿漁於一體的現代化城郊鎮。早在毛澤東時代叫紅旗公社,轄區五個村,改制前人口近2萬。上世紀80年代初,建立在「公有制」基礎上的改革開放,讓紅旗地區經濟得到迅猛發展,社員人均收入、生活水平大大超過當時中共中央設定的小康標準。改制前,2002~2005連續四年進入全國百強鎮。改制後,由於形成規模的集體企業被瓦解,資產歸村幹部私有,近2萬社員的生活水平也重新回到了小康之前。

按理說,這樣的鎮及所屬村屯,有那麼好的集體企業,那麼好的資源,農民家家戶戶生活安逸、豐衣足食,根本不存在「允許一部分人先富、先富帶後富」的企業改制問題。但江澤民集團強行一刀切,硬生生將近2萬農民從集體企業的暖被窩的里拽出來,將社員們共享權益的企業搶了,送給村幹部私有,致原本己經過上小康生活的農民一夜之間丟了飯碗,失去了溫馨,變成了斷線風箏。

今天的紅旗鎮,已被江澤民集團搞小城鎮建設變成了紅旗街道。踏上紅旗街道的地面,會發現:這裡的億萬富翁有十好幾位,其中,半數以上富翁的財富都是在十個億以上,這些富翁都是借江澤民集團的光:搶了集體企業的村頭;而被砸了小康飯碗的農民,「瞎老婆等野漢子」,他們不知道自己已經等了多少年?也不知道還要等多少年?才能等到先富的村頭們能拿著先富的財富來帶他們後富(去重新實現小康)。

二是,讓窮的更窮

阿波羅新聞網曾經刊載了這樣一側消息:原杭州市天園集團的注資人──杭州市牛奶公司以企業改制為名,將拱墅區半山鎮田園社區(原田園集團)農民的土地,價值4.9億的資產,背著農民,評估為9百萬賣給私人,讓擁有這些財富(但從未享受過這些財富)窮了一輩子的上千名社員,變得更窮。

據住在半山鎮田園社區的原杭州市天園集團員工代表表示:本世紀初興起的企業改制潮,讓他們所在的集體企業被人為搞成空殼,工廠無法生產,上千名員工沒有飯吃,最後在2005年企業被奶牛廠領導人故意的陰謀破產。

杭州市天園集團成立於1956年,它的前身是杭州市牛奶公司,該公司與農民合資,即牛奶公司出奶牛、出技術,農民出勞務、出土地建牛場。該奶牛埸占用的全部土地,系上千個農民1955年以前的私宅區,是政府頒發了土地房產所有權證的合法土地。2002年—2003年間,杭州市牛奶公司領導為利用改制之機侵吞農民的土地,未經農民同意,私下把土地產權變歸自己所有。等於是動手搶了農民的利益!

據改制投標買地的受益人魏旭東透露:他並不是獲得土地的真正投標人,他是替杭州市政府官員和杭州市牛奶公司的領導投標,據可靠消息,魏旭東因替這些實施搶地陰謀的官員投標買地有功,己被私下獎賞人民幣2千多萬,移民到加拿大去了。

嗚呼!筆者為國家民族人民落在中國共產黨江澤民集團這樣一夥無法無天的流氓手裡而悲哀。試問這種自掘墳墓的強盜式企改集會有穩定嗎?將完全可以養活上千個農民的集體企業,以改制名義搶了,分給個人,員工們作鳥獸散,幹這種滅絕勾當的還配披著人皮嗎?不要說是黨和國家領導人,就是婊子都知道:得罪光了食客,就沒飯吃。江澤民會不知道嗎?!

三是,讓村幹部暴富

靠中共江澤民集團出爐哄搶集體企業(犯罪)的政策庇蔭,今天中國大陸農村里富的就是村幹部。

如前所述,在中國大陸農村34199個鄉鎮、69510個行政村和360萬個自然村中,可以說,鄉鄉鎮鎮村村,都有毛澤東時代社員創辦的集體企業,這些集體企業,原本都好好地養活著10億農民,但是,江澤民當政之後,卻將這些企業全部搶下來,卸載了帶後富的義務之後,歸了村幹部私有。催肥了村幹部。

講到這個問題,筆者聲明:不否認今天村幹部中有好人,但好人不多。

據中共自己的權威部門統計,在當前查處的基層違紀違法案件中,村官占據了案件數量的70%以上,由村官腐敗引發的群眾信訪已占農村信訪總量的50%以上。

輸入「村官腐敗」百度一下,就會出現19.9萬篇的相關網頁。遍及全國各地的村官腐敗可謂「觸目驚心」。

江澤民集團為什麼要把歸十億農民所有的農村集體企業搶下來給村幹部?

江澤民集團清楚,在擁有10億農民的中國大陸農村,管理農民的頭目非同小可。這個位子上的農民頭,中共當它們是農民自治組織的頭領,但一般都是由中共縣區鎮政府一把手直接提名,都同時擁有縣市區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身份。中共選拔村幹部的標準,就是選打手;今天大陸的村幹部大都是黑社會性質的人物。中共所以將集體企業從農民手裡搶了給它們,是一舉三得:一是,將集體企業送給他們私有,讓他們感中共的恩、戴中共的德,認中共是主子;二是,在經濟上讓村官與農民對立、成為中共罪惡體的一部分;三是,把農民交給他們管,他們既不懂法律、又不講道德,也不會做思想工作,就是能打、拳頭大。

其實,中共江澤民集團就是把村幹部當打手用了,利用他們的拳頭來管理農民。結果,他們一手靠武力、淫威在民間激化矛盾;一手中飽私囊,把10億農民的利益化為私有,在瓜分了農村集體經濟一夜暴富之後的今天,仍舊繼續胡作非為欺壓農民。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阿波羅網首發來稿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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