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言論 > 正文

北游:濫殺無辜,算哪門子正義?

作者:

01

2021年1月22日,雲南師範大學實驗中學,一名中年男子手持20公分的長刀,在校園內瘋狂砍殺每一個他碰到的學生。

7名學生受傷,一個之前還活蹦亂跳的學生永遠的離開了人間。

跟我們所見過的每一個拿無辜的孩子開刀的瘋子一樣,他們都聲稱遭受到了社會的無情對待和天大的委屈,所以,他們要報復社會,要砍殺孩子,讓這些孩子成為他們「正義的祭品」。

更加荒誕的是,每當這些濫殺無辜的事情發生,總有無數人在為他們的反社會暴行搖旗吶喊,大聲叫好。

我想問問這些人,如果你是這些無辜孩子的父母,做何感想呢?你還會認為他們在從事一項英勇而正義的事業嗎?

濫殺無辜,算是哪門子的正義呢?

2006年底,已經流浪乞討20多年的曹閣來到東海縣黃川鎮一個邨上乞討,誰知邨上一些好事者不但不給他吃的,反而捉弄甚至毆打他。

沒有還手的曹閣,心裡暗暗發誓要報復。但是,他並沒有去找欺負他的人算帳,卻將目標放到了這邨的孩子身上。2006年12月12日,曹閣在身上藏好一把30厘米長的刀,偷偷躲在了一個草堆里。在等待半個小時之後,他終於等來了一個10歲左右的小女孩。曹閣見前後都沒有人,一把抓住了小女孩。「我問你,你們到底為什麼罵我?」面對眼前這個乞丐劈頭蓋臉的數次發問,小女孩又詫異又害怕,不知如何回答的她,一言不發的試圖離開。

沒有在小女孩這裡得到滿意答覆的曹閣,隨後把女孩按倒在地,割開了小女孩的脖子。面對鮮血濺出和掙扎痛苦的小女孩,曹閣又冷血的補上了一刀。「小女孩和你無冤無仇,你怎麼能下手?你殺人後悔嗎?」面對檢察官的提審,曹閣毫無悔意:「我一點都不後悔,他們邨的人欺負我了,他們是罪有應得。她就做替死鬼吧,誰讓她運氣不好。」是不是很混蛋的邏輯?你被欺負了,不去找欺負你的人報復,卻找了比你弱小百倍、素不相識的小女孩來報復。

小女孩沒有罵過你,沒有打過你,跟你素不相識卻無辜慘死你刀下,就因為她跟欺負你的邨民是一個邨的就該死了?這也能叫「罪有應得」?魯迅對於這些軟弱無能之輩,早有振聾發聵的解剖:「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怯懦,卻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藥的民族中,一定有許多英雄,專向孩子們瞪眼。這些孱頭們!」

02

我們來看看這些「專向孩子們瞪眼的」孱頭們。2018年4月27日下午,陝西米脂縣第三中學學生放學途中,遭一名犯罪嫌疑人持匕首突然襲擊,嫌疑人對放學逆向而行的學生行兇,連續刺傷19名學生,其中九名學生不幸身亡。經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交代,其在米脂三中上學時受同學欺負,遂記恨學生,所以持匕首傷人。

2018年6月28日11時30分許,上海世外小學浦北路校區門口一男子持刀砍傷3名小學生與一名成年人,造成2名受傷男童經搶救無效死亡。經初步調查,犯罪嫌疑人黃一川(男,29歲),無業,2018年6月初來滬,其交代因生活無著產生報復社會念頭,進而行兇。

2018年10月26日9時30分許,重慶巴南區人劉某(女,39歲)在巴南區魚洞巴縣大道一幼兒園門口持菜刀行兇,致做早操返回教室途中14名學生受傷。學校保全和工作人員奮力將劉某制服。巴南警方接報警後迅速趕到現場處置,將受傷學生送醫救治。

網傳嫌犯傷人原因的幾個版本:政府對自己不公;自己孩子在幼兒園被欺負;夫妻不和……歸納這些殺人惡魔的共同點,我們會發現,他們都是生活中的弱者,平日裡毫不起眼、惹人可憐,甚至普遍都有被欺凌過的經歷。但是,這些被欺凌的經歷卻不能讓他們從此痛恨這些欺凌的行為,反而驅使他們使用同樣的手法,變本加厲用來針對更弱者呢?

平日裡可憐巴巴的弱者,為什麼會瞬間變臉為殺害無辜的惡魔?

原因何在?

對於一個社會來說,僅僅浮於面上的憤怒是意義不大的,我們必須深究一個社會現象的深層次原因,才能對症下藥,避免悲劇再度發生。

03

我們知道,人類有趨利避害的天性。求生,畏死,是所有動物的本能表現。

當一個人,只有本能的時候,他們的天性表現的越充分。放到被欺凌這件事上,一個人被欺凌後,本能的表現就是害怕、恐懼並產生抗拒的心理。

當弱者發現自己處於弱勢的地位,無法反抗強者的欺凌時,往往會選擇忍受和躲避。

這就是人類趨利避害的一種本能反應。一旦形勢逆轉,弱者處於強勢地位時,本能上「避害」的約束力量就會弱小下去。這時候,弱者本身的價值觀就變得至關重要。

如果在長期的壓抑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弱者思維」,即習慣性的把自己擺在弱者或受害者的角色上,就會把他人的一舉一動看成試圖加害自己的證據。

殺死小女孩的乞丐就把小女孩的沉默不語解讀為對自己的蔑視,認為連這個小女孩都看不起自己,都「欺負」自己,她跟邨里那些欺負他的人同樣該死。

沉溺於「弱者思維」的施暴者,總是這樣不斷從他人的蛛絲馬跡里尋找他人加害自己的證據,以便讓自己的暴行「合理化」、「正義化」。

施暴是因為別人有錯在先,自己行兇屬於「被逼無奈,對不公的反抗」,這一系列心理演繹和美化是導致他們對自己的罪惡行為很難有負罪感的根本原因。

04

每當這樣的悲劇發生,我們的社會就會出現一種論調,總有人拿社會問題來給殺人犯開脫,似乎這些反社會行為的出現,不應該怪罪犯,要怪社會,是社會讓他們變成這樣的。真是這樣嗎?這個社會逼到他們只有拿無辜孩子開刀才能生存的地步了嗎?

誠然,這些濫殺無辜的人,大多都是弱者,人性天然就有同情之心,會因為對弱者的同情,影響對他們行為的是非判斷即使在人類社會的黑暗時期,寧願乞討甚至活活餓死的人也比揭竿而起的人更多,還別說在物質極大豐富的今天,吃多導致病死的也遠比餓死的人更多……這都是人類趨利避害的天性決定的。

這些現象清楚明白的告訴我們:反社會行為並不是常態!反社會人格就是病態!惡魔就是惡魔,從來不是什麼落了難的天使。為了一己私利就傷害無辜的人,我們不要試圖找任何理由為其脫罪。一個有著正確價值觀的人,一個對現實生活有基本判斷和認知的人,會知道每個人都生存不易,即不會誇大自己的痛苦,也不會遷怒無辜之人,更別說動輒對無辜的孩子揮刀。

誠然,這些濫殺無辜的兇手,大多都是弱者。人性之中天然就有的同情心,會讓人們把感情分無原則的留給兇犯,去關注他們的「悲情」和「弱小」,而無視他們行為的邪惡。

當情感大過理智,當社會僅憑身份來定對錯,這無疑是對社會發出了一個錯誤的信號,即一個人可以打著正義的旗號行任何邪惡之事,只要他自認為是弱小的一方。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北游獨立評論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2/0126/1700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