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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家暴!卑詩省女子遭夫毆打 獲賠償80萬元

在該民事訴訟中,法官判女原訴人得到80萬元賠償。CBC在該民事訴訟中,法官判女原訴人得到80萬元賠償。CBC

卑詩省一個遭到丈夫毆打的女子,向丈夫提出民事訴訟,大約3個月前獲得80萬元賠償。

48歲丈夫於2020年在一宗刑事審訊中承認毆打罪名後獲釋。翌年11月,民事訴訟法官裁定43歲妻子得到80萬元賠償,這80萬元包括10萬元的非金錢損失賠償、66.4萬元的過去和未來收入損失以及超過2萬元日後的受傷護理費用。

事發於2018年9月16日,原訴人聲稱,事件令她身心受損,包括震盪和全身瘀傷,導致她數月來無法駕駛和烹飪等基本工作。

部分賠償金是賠償原訴人的工資損失,她是一家知名電子遊戲公司的董事。

為了保護這對夫婦的子女的身份,加拿大廣播公司(CBC)選擇不透露兩人的姓名,這些孩子受法院命令的報導禁令保護。

訴訟稱,這對現已分居的夫婦當天在廚房裡發生爭執後,襲擊開始,當時原訴人正在為他們的兩個年幼的孩子準備早餐。丈夫從背後抱住原訴人,令原訴人難以動彈,再攻擊原訴人的上半身。

原訴人掙脫,可能在這個過程中踢了丈夫。

訴訟又稱,雙方最終去到房子的入口處,原訴人害怕再次遭到襲擊,把衛生棉條扔向丈夫。

夫妻上了樓,丈夫用力從原訴人手中扯下一部手機,導致她的手腕和手指受傷,兩人也倒在地上。

訴訟續道,丈夫隨後坐在妻子的背上,一邊抓住她的頭,左右搖動她的頭,一邊用相當大的力擊打她幾次,使她無法動彈。

襲擊結束,這對夫婦其中一個孩子撥打911,並把電話交給母親。

在2021年11月公布的民事裁決中,法官弗萊明(Margot Fleming)發現,丈夫在暴力事件中至少襲擊了妻子3次,而妻子的行動僅限於自衛。

根據丈夫的供詞,丈夫反指妻子才是主要襲擊者,他所做的都是自衛,又形容不誠實、計算和操縱。

法官弗萊明駁回丈夫對事件的論述,裁定原訴人勝訴。

丈夫已就民事訴訟裁決提出上訴,並通過他的律師拒絕接受採訪。

而在民事訴訟中代表原訴人的律師樂平(Bonnie Lepin)稱,委託人在聽到法官的裁決後,禁不住哭了起來,因為終於真相大白,並且很多謝法官判她可以得到80萬元賠償,她可以使用這筆錢,因為她目前每周的工作時間仍然不能超過12小時,而裁決對她來說既是正義,也是一種解脫。

原訴人曾是一家知名電子遊戲公司的董事,在2018年9月到2019年5月期間無法工作。

醫學專家在民事訴訟法庭上作證稱,原訴人因被襲擊而遭受輕微的腦外傷,並出現了持續的徵狀,包括頭痛、頭暈、腹瀉、耳鳴、光敏感、注意力不集中和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原訴人作供表示,襲擊造成的胸痛使她近6個月沒有戴胸罩,同時令她生活在恐懼中。

這兩項裁決突顯了刑事法院系統如何處理親密伴侶暴力事件的差異,在刑事法院系統中,案件由檢控機關提出,與民事法庭相反,在這種情況下,原告可以對提出的證據有更多的控制權。

溫哥華女性權益倡導者表示,婦女通常不具備上民事法庭的條件,往往缺乏受傷及受長期影響的實質證據。該項民事法庭的裁決屬罕見例子,法官如此戲劇性地支持女性提出遭親密伴侶施以暴力的投訴。

這邊廂,該項民事訴訟裁決的文件長達117頁,詳細描述這段關係的始末,由這對夫婦在20多年前如何相遇,到2018年毆打事件以及他們現在的互動。那邊廂,刑事裁決的文件只有6頁,並只用了4段總結該宗毆打事件。

數十年來,本國被親密伴侶暴力對待的受害者一直透過民事法庭就性、身體、言語和情感虐待提出索償,賠償金從造成手部骨折的2,500元,到用鏟柄攻擊導致肩膀和頭部受傷的15.5萬元不等。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星島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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