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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的人:你相信嗎?在地獄國 一個女人不如2隻鸚鵡和20隻癩蛤蟆!

作為厚大法考刑法主講教師,羅翔此前在一次授課時談到:「買一個女人要判多少年?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買兩隻鸚鵡是5年以上,買20隻癩蛤蟆都是3年。」

2月23日,中國知名的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在微博宣布,由於某種原因,從即日起開始停博。有網友猜測可能是李玫瑾此前談論敏感話題而觸怒當局。

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發布微博表示:敬告有善緣的、一直關注我的朋友們:由於某種原因,本博從即日起:開始停博。何時再來胡說八道目前不知。願我們各自珍重。

李玫瑾在微博上並未提及何種原因停博。對此,有網友說:「能讓公安部專家都封博,這是時代的悲哀。」

在上述微博引發網友關注和熱議後,李玫瑾再次發文予以解釋。

她告訴網友:「別誤解!沒有任何人封我的博。為證明、我在此又冒一次泡,是我自己休博,為休心養身。」

不過,有網友認為,在豐縣事件引爆輿論後,李玫瑾評論了有關「拐賣婦女罪」話題而觸怒當局。

江蘇省政府17日宣布針對徐州「八孩母」案成立調查組後,當局維穩措施持續展開。

2月19日,李玫瑾在微博表示:網上有懂法的人提出建議:將「拐賣婦女罪」直接取消,以「非法拘禁、強姦罪(輪姦罪)、故意傷害罪」處罰這些人販子和買家。抓著就數罪併罰!讓他們終身生活在監獄中。對此建議我雙手贊同。

對此,不少網友表示贊同。有網友說:「殺人不過頭點地,拐賣簡直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網頁截圖)

公開資料顯示,李玫瑾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並擔任中國警察協會學術委員,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心理學會法心理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學科帶頭人、專業技術二級警監。

上述李玫瑾教授提到的「有懂法的人」並未指明是誰,但有網友想到是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一直主張提高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刑罰,買賣同罪同罰。

在徐州「鎖鏈女」事件爆發後,羅翔發表文章說,上述觀點是基於共同對向犯罪理論,另一個重要理由是與動物類和植物類犯罪的比較。

作為厚大法考刑法主講教師,羅翔此前在一次授課時談到:「買一個女人要判多少年?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買兩隻鸚鵡是5年以上,買20隻癩蛤蟆都是3年。」

羅翔表示:「更為讓人感到悲傷的是,以前的法律居然還規定,如果不阻礙被拐婦女返回家鄉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就是都不用坐牢的呀。」

根據中國刑法第240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根據刑法第241條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共刑法第241條第六款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直到2015年,中共人大將「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修改為「可以從輕處罰」。

此外,《中國經濟周刊》2月15日披露了徐州豐縣法院判決不准被拐賣婦女離婚的相關案例。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消息,豐縣有多位被拐賣婦女起訴離婚的案件,這些被拐賣的婦女起訴離婚時在法庭上明確提到自己是被拐賣的,豐縣法院卻不准許離婚。

隨後,中國裁判文書網遭到中共網信辦警告。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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