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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女碩士舉報南開大學博導「強迫發生性關係」

近日,微博一名為@北大女碩士舉報南開博導尹滄海的博主,發文舉報,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尹滄海誘騙女博士考生,婚內出軌作風糜爛。舉報內容稱,尹滄海利用導師身份將其灌醉,趁其無力反抗之際與其發生性關係。記者聯繫南開大學尹滄海,其稱舉報人是在造謠,未發生性關係,已報警。南開大學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回應,目前對此事並不了解。

北大女碩士舉報南開博導強迫發生性關係

據舉報人@北大女碩士舉報南開博導尹滄海發布內容,其在2019年10月經人介紹認識尹滄海,並在當年11月參加博士生考試,想考取尹滄海的博士生,但未獲錄取,2020年選擇繼續報考。

舉報人告訴記者其為北大藝術專業的研究生,其提供的身份信息顯示,其現住址為北京大學藝術學院某級研究生宿舍。

舉報人稱,尹滄海利用導師身份和學生想要求學心理,2020年11月22日在燕郊某小區,將其灌醉,並趁其醉酒無力反抗的時候與其發生關係。事發後,尹滄海曾表示希望舉報人做其女朋友,並許諾在2021年11月錄取舉報人。

舉報人回憶,發生關係的第二天,由於自己無知無助且感覺羞恥,加上敬畏導師的身份,同時認為尹滄海在追求自己,單純以為是醉酒之後發生了意外,不是預謀蓄意,沒有第一時間報警。並在附近藥店買緊急避孕藥服用。

在被爆出的聊天記錄中,記者發現,雙方還對此前曾發生關係一事有過對話。微信內容顯示,舉報人稱,「第一次在陳師兄家裡喝醉酒被老師強迫,老師不願意給我一個正式的道歉,我也先委屈著。以為老師是真的喜歡我,所以酒後情不自禁,希望老師不辜負我的善良和信任。」

尹滄海微信回應,稱自己是善良重情之人,不喜歡就不會理。至於那天確實是喝醉了,當時如何,完全失憶,起因確實是大家勸酒。

2021年2月4日,舉報人曾發微信給尹滄海稱,「小年夜,老師怎麼也不理我,心裡很難過,老師之前不是說會對我好嗎?」尹滄海回復稱,「近來太累,也很想見你,總回想起你離去的樣子。」

曾確立男女朋友關係

舉報人告訴記者,在2020年於2月28日到2021年1月4日期間曾與尹滄海確立男女朋友關係。但此後,由於知道其未離婚,後分開。

舉報人發文稱,2021年1月4日,尹滄海約其見面並第二次發生關係。但在事後尹滄海表示未離婚只是分居,並承諾會離婚,錄取舉報人。舉報人表示,不破壞別人家庭,遂中斷了男女朋友關係。

記者從舉報人處了解,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三年都報考了尹滄海的博士生。舉報人表示,「不是一開始非考他不可,是他灌醉性侵之後,沒再考慮其他人。換學校換導師起碼又要兩三年,我耗不起。」

此後為什麼舉報尹滄海,舉報人稱,因為尹滄海之前承諾會錄取,但沒有兌現諾言。「性侵還不錄取,我咽不下這口氣。」

舉報人向記者提供了和尹滄海的對話截圖,尹滄海表示,不明白舉報人在做什麼,別想用社會上的那一套威脅,已經盡了老師的職責。之所以最後未錄取,是集體決議,有監控錄影。

舉報人稱舉報期間,曾有尹滄海的學生向其透露,之所以沒有被錄取,是因為舉報人曾威脅尹滄海。

當事人回應:是造謠,未發生性關係

記者隨後電話聯繫了南開大學尹滄海。尹滄海告訴記者,舉報人是在造謠,「聊天記錄是拼接偽造的,我已經報警了。」尹滄海稱,相信組織,相信公安部門,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記者詢問其是否曾將舉報人灌醉,並與舉報人發生性關係,尹滄海回應,「肯定沒有,是編造的。」

記者先後致電天津南開大學黨委宣傳部辦公室和新聞宣傳部門,但據工作人員反饋,對該事件並不清楚,需要向上面進行反饋。

記者了解,被舉報人尹滄海,為著名書畫家,南開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又名普原,1966年生於安徽蕭縣。天津市政協委員,天津美術家協會副主席,天津市書畫藝術研究會會長,天津市美學學會副理事長、書畫分委會主任,天津師範大學現代陶瓷藝術研究所所長。

同時,尹滄海也是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當代藝術創作國畫名家班導師,蘭州大學萃英講席教授,天津師範大學、台灣師範大學、台灣文化大學等客座教授。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大眾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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