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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欣然案兇手格雷羅將出庭 重新量刑

2014年殺害中國留學生紀欣然的女性兇手亞歷杭德拉‧格雷羅(Alejandra Guerrero)。(大紀元資料照)

加州上訴法院已下令對2014年殺害中國留學生紀欣然的女性兇手亞歷杭德拉‧格雷羅(Alejandra Guerrero)進行新的量刑公聽會。

現年23歲的格雷羅在南加州大學校園附近結夥搶劫時年僅16歲,她因使用「扳手」攻擊受害人被判一級謀殺罪,將被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據城市新聞社報導,加州第二區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小組在周一(3月14日)的裁決中指出,對亞歷杭德拉‧格雷羅的新公聽會將在她在場的情況下進行——這與2021年2月舉行的公聽會不同,主審將不再是高級法院法官喬治‧洛梅利(George G. Lomeli),洛梅利當時拒絕給予減刑。

2014年7月24日,南加大(USC)電子工程系24歲中國研究生紀欣然,在參加完小組學習(Group Study)返回公寓途中遭四名西裔青少年打劫,且被棒球棍圍毆。紀欣然身負多處重傷,其中頭部至少遭六次致命重創,他返回住處後不久即不治身亡。

格雷羅在4名兇犯中年齡最小,且是唯一的女性,她與當時17歲的阿爾貝托‧奧喬亞(Alberto Ochoa)和18歲的安德魯‧加西亞(Andrew Garcia)一起被定罪一級謀殺,獲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在去年的一次公聽會上,法官根據加州新的法律,將第四名被告喬納森‧德‧卡門(Jonathan Del Carmen)重新定罪為搶劫未遂。當時19歲的德‧卡門因開車協助兇手逃跑而被判二級謀殺並獲刑15年至終身監禁。

上訴法院小組發現,2020年9月曾將格雷羅的案件發回初審法院進行新的量刑公聽會,但當時法院駁回了格雷羅律師的意見,未允許格雷羅出席公聽會,也未在重新量刑前考慮與青年有關的減刑因素。因此裁決:「為了司法公正,確保格雷羅得到公平聽證,此案的進一步審理將由原審法官以外的法官進行。」

上訴法院法官在上次裁決中指出,格雷羅「手持扳手」下車面對紀欣然;她看到共同被告奧喬亞「用球棒猛烈擊打紀」,她追趕紀並用扳手打他,當時加西亞正使用球棒打紀的頭部。

法官在裁決中指出:「當紀渾身是血、頭骨骨折時,這群人離開了現場。」

「紀設法爬起並返回他附近的公寓,不久後他因頭部受傷死亡。這次襲擊被監控攝影頭捕獲並為陪審團播放。」

上訴法院小組上次指出,「儘管發生了所有這些暴力事件」,也只在德爾卡門開車將離開時,「格雷羅才停止對紀的攻擊並回到車上,但仍然不是回家或尋求幫助,而是犯下另一個搶劫,再次手持致命武器。」他們繼續開車前往Dockweiler海灘,在其中3人打劫了一對夫婦後,迅速被捕。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記者聞慧編譯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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