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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還敢?中共法律讓見義勇為者付出代價 任澤平現身說法

—唐山打人事件中,為什麼大家不敢見義勇為?

在這起惡性暴力事件中,在場的人被部分網友指責為冷漠的看客。在中共司法實踐中,也幾乎不存在「正當防衛」的說法,有媒體分析了中國裁判文書網上100份以「正當防衛」為由要求輕判的二審(終審)刑事判決書,僅有4份被法院認定,其他20份為防衛過當,76份為故意傷害罪。中共法律體系的不健全與見義勇為的代價讓人見義勇為前有了諸多的顧慮。久而久之,大環境就形成了一種這樣的觀念:見義勇為是一種找麻煩的行為。中共的法律是:重社會危害,輕個人傷害。通俗點說就是人不值錢。

任澤平:短期經濟形勢嚴峻中長期最好投資機會在中國_新浪財經_新浪網

圖:任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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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事件震驚全國,引發滔天輿論。網上好久沒有出現這樣引發全民關注且一致討伐的對象了。以前的熱點事件,哪怕再惡性,也總會有觀點對立兩派。

但這一次,所有網民難得一次統一譴責施暴者。

在這起打人事件中,由於監控視頻太過清晰,幾乎打人的整個過程都展現在公眾面前,現場其他人的反應也一併暴露出來。在這起惡性暴力事件中,幾乎沒有看到其他人尤其是男人挺身而出。因而在場的人被部分網友指責為冷漠的看客。

甚至有一位女生想衝過去制止暴力,卻被其男朋友一把拉住。

女孩的舉動令人動容,看得出來她是出於本能想要去救被暴打的女孩,因為在另一個畫面中,我們也看到她也會害怕,目睹暴行時她嚇得躲到男友的懷裡。

對於藍衣女孩的男朋友,我想說的是千萬不要網暴他,人之常情,他只是想保護他的女孩。也希望她不會因為男朋友「冷血」而分手。實際上,在這種極端情況下,我是不建議人貿然上去送人頭,尤其是女孩,上去幫忙也只有挨打的份。

碰到這種情況,只能選擇報警,就像下面這位女生小文做的那樣。

小文是最先報警的人。她好幾次想上前幫忙,但被不想惹事的朋友拽走了,等跑到500米以外,才偷偷報了警。

她目睹了暴行的發生,她的自述,寫滿了無力和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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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大家不敢見義勇為了?

下面是一個曾經見義勇為者的現身說法,有點讓人無語。

經濟學家任澤平也講了他的一次「見義勇為」的經歷:

幾年前,在機場排隊等計程車時,一個滿臉橫肉男因插隊和任澤平前面女士吵起來,並動手推搡女士。任澤平看不去上去跟插隊男幹了一架,並把對方放倒,然後機場警 C來了。儘管被插隊的女士跟警 C解釋事情的原委,任澤平還是差點被帶到派出所處理,最後協商解決了。

任澤平說:「事後也挺擔心,因為我當時還擔任公職,不知道會不會因為打架治安拘留,然後開除公職或者檔案記一筆,更不敢奢望什麼見義勇為。」

對此,任澤平的建議是:

「1、建立明確的制度支持見義勇為和正當防衛,尤其是對恃強凌弱的情況,讓更多的人敢於站出來,讓正義壓倒邪氣,再也不能讓壞人囂張跋扈,好人夾著尾巴做人。

2、對於見義勇為的人,尤其公職人員,優先提拔重用,成為制度,樹立典型案例,社會群眾需要正義感,公職人員更需要正義感,弘揚正氣。

3、加強全社會的男子漢教育,正義感教育,民族的偉大復興不能光靠經濟,還要靠文化、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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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中共司法實踐中,也幾乎不存在「正當防衛」的說法,最好的辦法,就是一個字:「跑」。

據搜狐新聞報導,有媒體分析了中國裁判文書網上100份以「正當防衛」為由要求輕判的二審(終審)刑事判決書,僅有4份被法院認定,其他20份為防衛過當,76份為故意傷害罪。

「很大程度上多數中國人在現行法條下對該詞的理解和執行都是錯的。」

中共法律體系的不健全與見義勇為的代價讓人見義勇為前有了諸多的顧慮。久而久之,大環境就形成了一種這樣的觀念:見義勇為是一種找麻煩的行為。

就像南京彭宇案」中那句傳遍全國的話:「不是你撞的,為何你要扶起?」……那件事之後大家都不敢扶人了!

另外,周圍大部分人的選擇會影響你的認知,見義勇為行為被大聲叫好的同時,長輩們總是會讓我們選擇理性的方式見義勇為,這一定程度上使得我們很少做這件事,以致於都不太會做這件事。就像一個人第一次肯定不會彈鋼琴一樣,一個人也不會毫無經驗的就去見義勇為。

從這種意義上來看,見義勇為其說是一種美德,不如說是一種後天習得的能力。而這種能力的習得需要適合的土壤,這個土壤就是健全的法制和良好的社會風氣。

而且,見義勇為是一件高風險的事情。出手制止暴力,可能會被暴力傷害,抓流氓可能被流氓報復等等。因此即使不考慮環境原因,在人群中,大多數人因為風險而不敢見義勇為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從目前現狀看,見義勇為絕對是一件高風險低回報的事情,人出於理性當然選擇不去見義勇為。要改變這種現狀,除了健全法律,更要培育出鼓勵人們為善、勇於為善的社會氛圍,要讓人們的善舉得到充分的正反饋,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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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笑的是,有人指出,在日常的傷人事件中,人的身體不如財物。

微博大V刀筆吏指出:

「對方如果把你一頓猛捶,打得你鼻青臉腫,嚇得幾個月不敢單獨出門,未必會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要是打壞你一個一萬元的玉鐲子,這妥妥的構成毀損公私財物罪,你只要把購買玉鐲子的消費記錄拿出來,便可以把對方送進牢裡。」

他表示:這種以實際人身損害結果為導向的定罪規則,本身便存在荒謬之處,尤其在把輕傷這種刑事立案標準定的比較高的時候。

因為中共的法律是:重社會危害,輕個人傷害。通俗點說就是人不值錢。唐山打人事件有關部門之所以如此重視,就是因為它的社會危險太大,並不是因為人被打成什麼樣。

說到底還是一種維穩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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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當下世界經濟形勢下滑,現實中大家儘可能避免與陌生人起衝突,遇到衝突建議馬上認慫,趕快遠離,尤其是喝了酒的人。

雖然丁香醫生也說了,酒精不會降低一個人的底線,但經濟不好,賺不到錢會讓普通人之間的矛盾增多。人人心中憂慮,為求生活身心疲憊,能為別人拿出來的善意就少了很多。

受經濟下滑影響心裡憋著火的人,不能向自己家人發泄,不能向公司同事老闆發泄,那就只能向路人發泄。所以小矛盾也可能升級成一個暴力事件。

而且這種因為時代變化而而導致生活品質下降其實蠻無力的,祝大家自求多福吧。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非虛構故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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