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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平觀察:唐山打人事件與中國式媒體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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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事件的輿情管控簡單粗暴卻行之有效?時評人長平解析媒體倫理的中國方程式。

震驚中國的唐山打人事件受害者被司法鑑定為輕傷和輕微傷

有網民強烈建議河北公安換一家輿情管理服務商,因為唐山打人事件發布官方通報之後,網絡控評明顯粗製濫造,本地IP照本宣科讚揚警方,沒有技術含量,羞辱網民智商。

事實上,不只是網絡控評,這場引發上億人圍觀抗議的嚴重性別暴力案件,在整體輿情管控方面,都不嫌手段陳舊,行為粗暴:全力阻止記者前往採訪,大量刪除網絡評論,懲罰敢於違規的個人帳號,以個人隱私為名拒絕透露受害者狀況,據傳也同時對受害者家屬連哄帶嚇進行維穩。

我們不得不面對的事實是,這些粗暴的管控在當下的中國是行之有效的。跟豐縣鐵鏈女事件相比,河北官方儘管同樣敷衍塞責,但是顯得遊刃有餘。案底重重的犯罪嫌疑人,沒有媒體去縱深挖掘;眾目睽睽之下慘遭毒打的受害者,只被鑑定為"輕傷"和"輕微傷";毆打記者的唐山警方,也沒有澄清和道歉的壓力。

其實,江蘇當局最終也學會了簡單粗暴,不再回應網絡輿論。曾經探訪"鐵鏈女"並公開批評警方的網民"烏衣古城"(微博名:我能抱起120斤)第二次被抓之後,至今沒有消息,據傳將會面刑事起訴。

專家教授墮落了嗎?

我之所以說這些輿情管控手段陳舊,是因為二十多年前,我在中國做記者和編輯的時候,每天面對的就是這些東西。但是,當時沒有網絡水軍,官方應對輿論壓力比較被動;地方官員害怕曝光,毆打記者事件時有發生,卻往往因此付出更高的代價。

當時媒體獲得支持的渠道之一,是採訪媒體或者法律專家學者。以學術或者法律為名的意見,通常可以被審查者網開一面。在公共事件中的專家學者,多是支持媒體曝光、批評地方當局失職的立場。因此,唐山暴力事件最讓人吃驚的是兩位教授的言論。

第一位是武漢大學社會學院院長、教授賀雪峰,他在一校內群里轉發否認唐山事件中存在性別暴力的文章,稱"僅僅幾年,女拳就成為中國重災區"、"美國意識形態滲透真厲害",要求女生輪流表態。有鑑於中國性別平等教育的失敗,高校男性教師信口雌黃並不讓人感到意外。但是,在是非明確、輿情洶湧的暴力事件中譴責弱勢一方,而且借用粗鄙的意識形態大棒,仍然讓人驚詫莫名。

第二位引人注目的學者,是湖北民族大學文學與傳媒學院教授柳倩月。在包括鳳凰網、貴州廣播電視台等媒體記者前往唐山採訪被警方無端扣押甚至暴力傷害之後,柳教授稱在"央視記者都還未現身"的情況下,地方記者"到敏感地方搞暗訪"被扣查,應該自我反思。她還稱,"記者證不是萬能的通行證",跨省採訪要向當地部門報備。

從輿論結果看,很多人感慨學者的墮落。不過也存在另外一種可能,那就是二十多年前沒有自媒體,出現在有影響力的媒體上的專家學者都經過媒體挑選。除非是媒體故意讓他/她們出醜,如此"丟人現眼"的言論都沒有機會和讀者見面。我回想為了獲得記者證而參加培訓課遇到的那些專家學者,很多人並不比賀雪峰和柳倩月兩位教授高明多少。因此,真正墮落的事情,並不是體制豢養這樣的教授,而是媒體平台和審查機制的改變,讓勇敢正直的真知灼見無影無蹤,而無知諂媚者卻能大聲喧譁。

本文作者長平

媒體倫理的中國方程式

媒體倫理並非空穴來風,受害者的隱私的確應該得到尊重。早年媒體的"特稿",很多都來自警方自備的宣傳幹事。這些人往往是基層的文學愛好者,對於允許報導的案件總能妙筆生花,通過"合理想像"編造情節。與此同時,他們會發給媒體很多法醫拍攝的證據照片。菜刀、斧頭等殺人工具常見於媒體,受害者屍體照片也不避諱。對於自殺者的報導,也沒有處理可能造成模仿心理的情節。

後來媒體和官方都學會了"媒體倫理"這個詞。在一起人為災難發生之後,個人隱私免受打擾,受害者家屬需要穩定情緒,成為地方官員阻止媒體報導常見的理由。

和大多西方國家相比,中國災難事故的受害者的確可能受到更多的打攪,甚至主動"自我打攪",因為他/她不受媒體關注則有可能被失蹤;受害者家屬也更容易"情緒不穩定",因為他/她們除了為親人的受難感到痛苦之外,還要和官方強大的維穩體制鬥智鬥勇。

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唐山暴力事件受害者及其家屬的沉默顯得疑點重重,而賀雪峰和柳倩月兩位教授的高論尤其讓人感到不安。

長平是中國資深媒體人、時事評論作家,六四記憶·人權博物館總策展人,現居德國。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DW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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