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北美新聞 > 正文

大陸人如何「潤」到美國 移民律師答疑(4)

佛羅里達州執業律師李維先生介紹無親屬關係如何「潤」到美國。(Fotolia)

此起彼伏的疫情封控,讓許多大陸人想逃離國門。網絡流行語「潤」字,就是英文Run的漢語拼音讀音、是跑路之意。針對許多大陸民眾打算逃離,本報採訪了佛羅里達州執業律師李維先生。李律師在前3期介紹了通過親屬移民美國的途徑。本期將介紹無親屬關係如何「潤」到美國。

記者:李律師,我們的讀者很想知道「職業移民」的信息。我知道這是一個比「依親移民」更龐大、更複雜的一類移民方式,我們應從哪兒開始談?

李律師:還是從職業移民的幾個常用的簽證系列開始。它們是:一類優先EB-1系列,EB-2/EB3系列,宗教工作者系列,其它僱傭系列和EB-5投資移民系列。

當客戶打電話給我,問他們如何才能移民美國,在確定他們在美沒有任何親屬的情況下,我認為職業移民,也叫僱傭移民就是他們的選擇。

這時我會讓他們先發一份履歷表,簡述一下他們受教育、受僱傭的歷史以及到目前為止所取得的成就。只有知道這些內容,才能合理地建議他們職業移民的途徑。因為這幾類職業移民系列就是為不同經歷的人而設立的。

記者:一類優先是大家常說的「傑出人才」綠卡嗎?

李律師:我認為應該叫「有超常能力人才」綠卡,英文用的是「Extraordinary Ability」。一般傑出是「Outstanding」,是勝於一般的人,木秀於林的情形。

超常能力被定義成只有極少數人能夠在其工作領域裡達到那樣極其高程度的成就。這些用詞「極其少數」、「極其高」都是無定量的形容詞,聽起來像高不可攀,但實際執行中並非高不可及。有些案例聽起來或看上去並不是那麼超常,但其申請也獲得了批准。

所以,這個類別的標準很難掌控,有時結果也會出人預料。即很超常的人才被拒絕,而似乎很一般的申請人卻奇蹟般地被批准。無法解釋這種現象。

記者:難道移民就沒有任何審批標準了?

李律師:這類移民確實沒有具體的標準。但移民局給出了一些指導(Guidelines)。比如,如果申請人獲得過諾貝爾獎這樣的獎項,那就達到標準了,其它什麼都不需要談。

如果不是諾貝爾獎級別的,移民局給出了10大證據的標準。如果申請人滿足了其中3項證據,移民局的意思是就算過了門檻,可以討論了。但簡單地滿足3項證據不是就完成任務了。移民局還要看整體證據的數量和質量,才能決定申請者是否達到了「超常能力」的標準。

這10大證據包括:國際、國內的獲獎;出版著作或論文的數量和質量;作為專業上競賽的評委;商業上的成功等等。

記者:看樣子標準是夠高了。那申請時要注意些什麼呢?

李律師:有兩點我想談一下,因為這兩點有些律師都忽略了或沒有重視。

第一點就是對行業的介紹,對行業出版物的介紹,以及對行業競賽的背景知識介紹。尤其是外國的獎項要做詳細的介紹。

例如:如果美國移民官不了解中國電影界的「百花獎」是什麼,就很難做判斷。在行業背景介紹中,就要說明「百花獎」到底是什麼樣的獎項,多長時間搞一次,有多少人參加,評委都是何人,提名和投票的程序,獲獎後的獎金和行業上的認可程度,過去曾獲過此獎的人都是誰,他們所演的國際國內電影是什麼,這些電影有沒有在國際上獲獎。給出這樣的輪廓,移民官才能對此獎項有個概念,才能權衡在國際國內獲獎的比重有多大。

第二點就是申請人要證明,他們的超常能力高到了肯定不愁找到工作。所以一類優先是「自己為自己」申請,不需要僱主。但如果申請人已經有了一個很像樣的美國僱主的工作邀請(Permanent Job Offer),就更能說明申請人的優秀,最好提供給移民局。這將增加批准的概率,同時可以滿足拿到綠卡後會繼續在這個領域裡工作的要求。

因為移民局在「超常能力」一類優先的10項證據標準之外還有一個要求,就是申請人要證明他們獲得這個歸類申請後,要繼續在他們具有「超常能力」的領域裡工作。例如,申請人以醫學研究的超常能力歸類申請,就不能到谷歌去當一名編程員。

在移民簽證或調整身份面試時,移民官往往都會問是否會在該領域繼續工作的問題。

曾有個案例:一名體操女運動員,前期的EB-1a申請獲批。但在申請調整身份的待批階段,該運動員在家中做裝修時摔倒致腿骨折。面試時,她所雇律師忘了移民局「從事同一領域工作」的要求,與面試官大談該運動員因骨折不能再從事體操運動,結果申請全部被拒。

後來,幸好她與美國公民結婚,辦配偶綠卡使她順利「潤」到美國。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2/0709/1773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