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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支付涉12類違規 挨罰人民幣逾400萬

人行北京營業管理部15日公布,大陸叫車平台滴滴出行旗下滴滴支付,因12類違法行為被警告,並罰款人民幣(下同)427萬元。兩名時任滴滴支付總經理陳曦、焦陽則分別被罰17.4萬元、20.6萬元,因對該公司部分違法事實負有責任。

滴滴支付由上海時園科技公司全資控股,後者為滴滴出行科技公司的全資子公司,2017年滴滴出行透過收購獲得這張支付牌照。

澎湃新聞報導,人行北京營業管理部發出行政處罰公告顯示,滴滴支付存在違規設置收單結算帳戶、未對個人異常交易進行交易背景調查、未及時報告重大風險事件、為金融企業或從事金融業務的企業開立支付帳戶等12項違法違規行為。

同時,時任滴滴支付總經理、反洗錢領導小組組長陳曦因對四類違法事實負有責任,被人行營業管理部警告,並罰款17.4萬元。另一位收到罰單的時任滴滴支付總經理、反洗錢領導小組組長焦陽,因對五類違法事實負有責任,被人行營業管理部警告,並罰款20.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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