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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看到一個關於督促民眾做核酸的新現象,就是:
「無故不做核酸,要被納入個人徵信系統。」
而這個情況,在全國多地都有。
很多地方都對「無故不參加核酸檢測者」,發布了處罰通告……
比如天津,未按時核酸的,嚴重者可能要拘留;
@澎湃新聞
比如四平,兩次以上不測核酸的,要拘留10天,並處罰500元,還要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在媒體上曝光;
@澎湃新聞
再比如西安,未參與核酸篩查的,將被賦予灰碼。(灰碼是什麼?我還是第一次聽說)
@澎湃新聞
看到這些處罰,我挺不可思議的。
畢竟,「納入個人徵信、甚至拘留」這種手段,僅僅是因為缺席核酸大篩查,是不是有點過度和輕率了呢?
並且這種處罰手段,是否合理合法,有法可依?
尤其是對於個體而言,「個人徵信」是非常重要的東西,一旦「個人徵信」出了問題,日常生活出行和金融活動,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直到今天,終於有媒體發文表示:
「這會讓徵信的現實效力降低,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是長期的,於法無據,理應儘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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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核酸這事兒,就想到了今天的黃碼事件。
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朋友發給我一條「黃碼簡訊」,看完我就懵了。
畢竟我還是第一次看到,還能「一次性賦予兩次黃碼」的???
而且,這應該不是個例或者少數。
我看到還有其他人,也收到了「一次性賦予兩次黃碼」的簡訊。
然後我就去問一位在當地防疫的朋友,「健康碼將被賦予2次黃碼」到底是什麼意思?
但他表示,沒有看懂這是什麼意思……
然後我自個兒琢磨了下,按照簡訊字面意思,去理解的話:
是不是說,如果你是一次性被賦予兩次黃碼的人,那麼接下來,你要先去做一次核酸;
等到你的第一次核酸結果出來後,你的「第一個黃碼」就可以轉綠碼了;
緊接著,可能過了一會兒,你的綠碼會再一次轉為「第二個黃碼」;
這個時候,你就再去做一次核酸,然後你就可以順利解開「被賦予兩次黃碼」的封印了???
因為我了解到,當地現在大多數地區都是實行「三天兩檢」。
而每次核酸檢測間隔,要保證在24小時;然後**每次採樣後,黃碼就會自動轉為綠碼。**
所以我覺得,這種「一次性賦予你兩次黃碼」的,就好像突然給你下發了一個「解除黃碼任務」一樣,要一個接一個地去解封你的黃碼……
加上最近這兩周,確實看到不少廣東方日報友反映:
自己莫名其妙,就被賦予了黃碼,完全沒搞懂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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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還有一件事,其實可能很多人不知道。
就是中國青年報報導稱:
「常溫條件下,新冠病毒在大部分物品表面,一天內就全部失活。」
也正是因為這一重大發現,所以**接下來,將不再對進口非冷鏈物品做核酸檢測了。**
可以說,這次最新「科普」,值得讓更多人了解這個病毒。
它發展到了什麼地步,對我們普通老百姓的威脅,到底有多大。
這樣才有助於消除不必要的恐慌,避免不必要的過度防疫。
不過,更讓我意外的是:
可能還是這次「不做核酸要被納入個人徵信」的事情里,也有不少人為之叫好,認為普通人要換位思考,有大局思維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