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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尚方寶劍」:中國暴力防疫狐假虎威、無法無天

時下,新冠病毒是 天下第一號人民公敵,抗疫是為人民健康的頭等大事,一切都要為其讓路。抗疫的人幹了這活兒,以為得了上頭的尚方寶劍,幹什麼都可以被赦免,可以目中無人、無財產,為所欲為。

據廣州疾控指揮部今天(7月18日)的通知說,廣州荔灣區海龍街道防疫人員在核酸檢測篩查中,發現邦華星際公寓住戶中有人有「羊」,認為該公寓2棟是高風險區域,第二天就把公寓所有的居民都送去方艙隔離了。

後來,防疫人員可能是連日沒日沒夜、日日夜夜干那活兒,神經過敏,疑心除已轉運隔離的人外,仍有密切接觸者藏在家中,躲貓貓、躲喵喵。據說還是有人(也沒有說一人?二人?幾人?姓甚名誰?)於當晚被檢測出有「羊」,想親自再抓捕幾隻「羊」,獻示對防疫抗疫工作忠心耿耿。

7月10日凌晨,海龍街道、居委、物管、派出所等諸人,對重點樓層84戶住戶再次進行應急排查,在全程錄影下(沒有想到錄下了罪證,蠢了),逐戶開鎖排查後隨即給房門貼上封條。(應該不是開鎖,是撬鎖吧?宵小之徒的行為啊!)

同時,將樓棟外圍全面圍蔽,24小時強化值守,確保住戶財產安全,並陸續為住戶安裝新門鎖。(怎麼沒有說有木有抓到「羊」啊?好獻忠心啊!顯然沒有)

不用再說很多人說過的國王啊、風啊、雨啊的老話,那是西方的事兒,就是根據這裡的憲法,公民的財產(包括房屋)是受法律保護的,沒有得到房主同意,或在房主不在的情況下私自進入,是犯罪行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要知道,在西方私自進入公民房屋,被人一槍斃命,都是死有餘辜的。你們以為啊!當然這裡的法律說了,但還依法執法不嚴。

那通知說,「上述應急入戶排查做法簡單粗暴,忽視了住戶感受,傷害了群眾感情。事件發生後,海龍街道負責人向住戶逐一道歉、承認錯誤、承諾補償。」

簡單粗暴?傷害感情?逐一道歉?太輕描淡寫了吧。這是涉及法律的問題,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以警告後來者。

忘記了嗎?在幾個多月前的上海封城裡,就有消殺人員像你們一樣暴力撬鎖,私自入室消殺。私自入室消殺突破了憲法底線,要人們交出鑰匙、敞開大門,如果財產受損、被盜誰來賠償?誰能保證執法者不犯法?

房屋是人的財產權,人權對大眾來說還比較虛幻,但自己的房屋就是眼前明明白白的私產,沒有得到主人的允許是不能進入的。

房屋是大眾私權的最後底線,如果自己的家都可以被人恣意侵犯,那就沒有什麼是自己的了。個人私生活的空間被剝奪了,作為人的尊重沒有了,必然激起公民的抵抗。

入室消殺,是對公民財產的極大破壞。消殺時,在主人不在家的場合,防疫人員對所有的室內用品,全部用腐蝕性消殺水,消殺一遍,有的還直接鞋踏上床,肆無忌憚。

一個家住上海的老漫畫家,平日裡都是畫歌頌題材作品的,近來卻變得黯然神傷。想到他家要被消殺,一生收藏的珍版書、真跡畫、幾十年心血作品,將毀於一旦,從來沒有如此難受。他兒子寫了老爸近來的心情,在網上激起了許多文化人的心聲。

一個上海姑娘在隔離回家後,看到的是慘不忍睹的景象:很多物品翻倒在地,冰箱空蕩蕩的,食品沒有了,床上、衣服都濕了、變色了,柜子里的東西不見了……她不禁哭起來:「我以後怎麼活啊!」。

沒有想到幾個月前,在上海封城裡被群眾厲聲譴責的「入室消殺」,在廣州又發生了,變成了「入室抓捕」。在涉事人員眼中,什麼人權、財產權都視若無物,以權力的囂張肆意破壞。

這不是簡單的賠禮道歉可以解決的,應該以依法執政,承擔法律責任,才能告誡後來者「法律是無情的」。

防疫清明上河圖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大記有話說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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