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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門,我是警察」,這時他做了22件事

一場成功的辯護需要三個條件:律師的優秀,警察的犯錯,當事人的細心。每一位當事人,當你被警察敲門那一瞬間起,你就可以開始細心模式了。很多人,即使以前是政府高官,社會精英,沒有經歷這種事,都難免慌亂,作出不利於自己的言辭或行為,追悔莫及!

1.他沒有立即開門,因為他知道一旦開門,他就喪失了對話的平等地位。

2.他要求知道「警察」的姓名、性別、所屬單位和長相特徵,並將這些信息告知他的家人。

3.他通過眼孔或者防盜門核實警號、徽章,然後打110核實了,他說「萬一是保全呢」。

4.他還查看了拘留證上是不是寫了自己的名字,有時警察辦案是先抓人,問話之後再補手續。

5.他拿出了蘋果手機記錄全過程,然後上傳到iClouds,即使手機被扣,也可以自動上傳。

6.他告訴家人:我愛你,12小時後聯繫哪個律師,律師的聯繫方式在哪裡。

7.他很理智,在路上沒有多說話,更不打算跟警察衝突。

8.他裝作不經意觀察,到底是刑事偵查支隊、警局、派出所、檢察院還是某政法部門。這很重要,關係到偵查合法性、自首等一系列問題。

9.接下來他會被訊問或調查談話,他知道最長只能24小時,要麼出示拘留證把他送看守所,要麼放他。

10.他謹記「法律要求你實話實說,但沒有要求你說出所有的話」,所以他的口頭禪「我記不得,記不清楚了」。

11.他從不說猜測性的話,因為猜測性的話不屬於實話,尤其是那些猜測性的話對自己不利。

12.他等待警察向他第一時間宣讀權利義務告知書,其中有兩條:你可以聘請律師;你有無重大疾病。

13.看守所比警局要好的多,想想怎麼能拖到看守所吧!

14.他主動要求請律師。很多訊問筆錄中都說「我不需要請律師」,其實這是寫訊問筆錄的技巧。

15.他查看並修改筆錄,即使只有兩三頁紙,他也像小時候考試一樣,坐滿兩個小時才交卷。

16.如果有任何不滿意的地方,你都拒絕在筆錄上簽字。

17.警察和顏悅色的時候,他記住那些人的體貌特徵,高矮胖瘦,姓名等。萬一被刑訊逼供呢!

18.你要求休息睡覺吃飯。警察在飯點和晚上訊問他時,他說出自己對睡眠的強烈需求,以及無法睡眠對健康的不利影響。

19.他拒絕上電視、上新聞的權利。以前他看新聞上有很多盜竊、詐騙等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新聞,而且有圖有真相,但他不想那麼丟臉。

20.他被刑訊、疲勞審訊了,到看守所後第一時間向駐所檢察官投訴,讓他記錄,以備後查。尤其是傷情檢查。

21.他到看守所後,第一時間要求取保候審。

22.他等到了他的戰友:律師。律師記錄下他被帶走的經過、他留下的照片、他的傷情。這些將成為法庭上的證據。

一場成功的辯護需要三個條件:律師的優秀,警察的犯錯,當事人的細心。每一位當事人,當你被警察敲門那一瞬間起,你就可以開始細心模式了。很多人,即使以前是政府高官,社會精英,沒有經歷這種事,都難免慌亂,作出不利於自己的言辭或行為,追悔莫及!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微信公號學者薈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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