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官場 > 正文

20大前 貪了30億的他被判死刑

李建平貪污罪死刑,判處受賄罪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判處挪用公款罪無期徒刑,判處縱容黑社會組織罪判處5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中共20大前,內蒙古自治區法院昨天判處一名貪官死刑,這名貪官級別僅為副廳級,但涉案金額高達30億(人民幣,下同,約4.2億美元),遠高於去年被判死刑的華融原董事長賴小民(17億多人民幣)。

內蒙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李建平被判死刑

官媒報導,9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中院公開宣判,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李建平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經法院審理查明,李建平貪污14.37億(2.89億餘元尚未實際取得)、受賄5.77億、挪用公款10.55億。

判決李建平貪污罪死刑,判處受賄罪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判處挪用公款罪無期徒刑,判處縱容黑社會組織罪判處5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這是繼去年1月賴小民被判死刑後,中共再有一名貪官被判死刑。

北京青年報新媒體「政知君」稱,李建平一案,被稱為「內蒙古反腐敗鬥爭史上迄今第一大案」。他在2018年9月落馬,被查1年之後的2019年8月被「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調查4年後才一審宣判。

中國新聞周刊曾報導,李建平被帶走調查時,辦案人員在其辦公室內發現五六本護照。他被帶走的第一個月,拒不交代問題,甚至幾次絕食企圖矇混過關,之後精神瀕臨崩潰,才開始交代問題。

一名知情人士稱,李建平圈子廣泛,他經常在家中陪一些省部級領導打麻將。此次被抓後,供出一些廳級及以上官員,因涉及人員眾多,給該案的查處帶來不少複雜性。

光是他涉及的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就有42人被查,多人被判包括無期徒刑等重刑。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2/0928/1808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