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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高考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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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元,是科舉時代沿襲下來的說法,到現在還在樂此不疲的使用。不同的是,過去的狀元,全國唯一,並世無兩,今天的狀元卻是各省皆有。而且科分兩途,一曰文,一曰理。文革十年,實行推薦上大學,沒有狀元一說。

1977年恢復高考,又像過去一樣要憑成績錄取。別的省市有無高考狀元我不知道,但四川省這一屆是沒有公布高考成績的。參加考試的考生,都沒拿到成績通知單,也不告知考分多少,就連錄取線也不公布,凡參加體檢的考生就是上線考生。這樣一來,誰是文科狀元,誰是理科狀元,無人知曉。

我所在的公社,參加體檢的考生只有四人,我們大隊就占了三個,另一個在老崗垻。當年報考人數是570萬,錄取27萬,錄取率21:1,不到5%。

這一年,我到底考了多少分,我到現在也不知道。考上和沒考上的,似乎都沒往深處去想,這裡面會不會有什麼貓膩?只偶爾一次,聽人言說,當年北京某所學校,專門為某類子女組織輔導,複習的試題就是後來的考題。我一直懷疑這種說法,但不公布成績,無論怎麼說都不太正常。招辦也從未對此作出解釋,天長日久,就成了一個永遠的謎。

說到高考之謎,有一個更普遍的現象,是很難被人正視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就是高考考生的試卷分數,特別是優秀考生的試卷分數。我們通常會對高考狀元另眼相看,津津樂道,地方政府也會出手大方給予重獎。其實無論哪一級的狀元,或是哪一科狀元,都未必就是貨真價實的第一名。從高考閱卷的流程來看,誰為狀元,誰又不是狀元,其實都存在諸多偶然因素。

我2001年參加過高考語文科評卷,時間10天,地點在川師大。評卷老師是從全省各地抽調來的高中教師、師院教師,和師大在讀研究生。省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給每位評卷教師都專門發了聘書。從程序上看,是非常鄭重其事的。

閱卷分小組進行,組內各有分工,有負責閱筆答題的,有閱作文的。我主動申請擔任閱讀題的評卷。雖然就能力而言,我比許多評卷教師更適合評判作文,但我還是選擇了迴避,原因我後面再談。

第一天評卷,下午結束閱卷時,組長通報進度說,有老師今天完成了18本。局外人可能不清楚18本的含義。在閱卷場中,一本試卷就是30份考生的卷子,18本就是540份卷子。一天的閱卷時間,滿打滿算8小時,如果扣除上下午各有一次中途休息的時間,實際閱卷時間是沒有8小時的,我們姑且就按8小時計算。折合為分,是480分鐘。分攤到每份試卷上,還不足一分鐘。換句話說,就是要在不到一分鐘的時間內,閱完一份試卷中分派給你的試題,同時分別給出小分,再計入題頭分。

這類題型,因為是筆答題,考生的答卷和標準答案是有差異的。哪種情況酌情給分,哪種情況給滿分,哪種情況不給分,是有伸縮性的。不同的閱卷老師,在評分標準的把握上,不可能達到完全一致。這就必然存在一種結果,同樣一份試卷,換不同的老師評卷,給出的分數是不一樣的。

這種情況在作文評卷中就更為突出。我所在的閱卷小組,有篇作文閱卷教師給出的分數是35分。作文滿分是60分,35分的作文則不及格。閱卷場中有個規定,凡是不及格的作文,要向組長通報。組長要調看。故而為了減少麻煩,作文閱卷的老師,會嚴格控制,除非很糟糕的作文,一般都給到36分以上。這篇35分的作文,閱卷老師認為完全離題,但經大家傳看之後,顯然是點了題的。而且這篇文章寫得還漂亮,無論行文、書寫,都堪稱上等。經過一番口頭討論,一致同意將作文改評為55分。

如果最初閱卷老師的評分是36分或更高一點,這篇作文是不會引起注意,更不會產生討論的。對一個優秀考生而言,單是作文一項,倘若遇到不能識貨的老師,其損失就可能與清華北大失之交臂。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狀況呢?

蓋因閱卷機制存在缺陷,很難避免。前面說過,第一天,閱卷組長通報評卷進度,有老師完成了18本,我是15本。第二天,我不敢懈怠,除中途集體休息,我連衛生間也沒去過。到下午閱卷結束統計進度,我完成了18本。正暗暗竊喜,不料昨日的評卷冠軍,居然更上層樓,完成了20本,繼續保持領先,再次受到組長表揚。言下之意,是號召大家努力跟上。第三天,我抖擻精神,就連中途休息也提前進場,終於也達到了20本。誰知下午公布成績,那位冠軍老師竟然完成了23本。

我性格好勝,不輕易服輸,但冷靜後我決定不跟了。捫心自問,如果我再提高閱卷速度,就只能不負責任。20本試卷,是整整600份卷子啊,要在不到8小時的時間內完成它,平均每份試卷花費的時間,還不到48秒。

更讓人驚心動魄的是,作文評卷的速度,一般老師每天也能完成20本,甚至更多。這樣的速度表明,一篇作文的閱讀時間,平均還遠遠不到一分鐘。高考作文是有字數規定的,一般要求不少於800字。按正常的閱讀速度,在一分鐘之內是讀不完一篇作文的。何況對高考作文的閱讀,和平常閱讀書籍是有很大區別的。要在不到50秒鐘的時間內評判一篇作文的優劣,確定等級,正確評分,別人是怎麼做到的我不評價,反正我是做不到的。一個考生,讀了12年的書,然後寫出一篇文章,我要在不到一分鐘之內給出一個決定他前途命運的評分,我沒有這個勇氣。雖然我的文學修養、鑑賞能力要超過很多語文教師,但我仍然選擇了迴避。

這就是我主動要求不閱作文的原因。

在高考閱卷場中,要在平均不到50秒鐘之內完成一篇作文的評卷,唯一的辦法就是,面對作文,只看一頭一尾。再看一眼整體的書寫,關注一下錯別字的情況。如果必要,也看看中間部分,然後按相應等級評分。

所以有經驗的高三語文教師,在輔導學生作文時,會根據閱卷場中的評卷程式,著重指導學生開好頭。最好來個排比句,扣住主題。如果開篇沒有點題的,也一定要在結尾點題。這樣就能給閱卷老師一個總體印象,沒有離題,確保定位在70分(42分)上下的檔次。如果文筆流暢,語言清新,說理明晰,卷面整潔,加上一個鳳頭豹尾的結構,那就高分可期了。

但無論怎樣經驗豐富的閱卷老師,要在不到一分鐘的時間內,準確無誤地確定一篇作文的優劣,風險是隨時存在的。稍一疏忽,就可能出現誤判。像上面那篇55分的作文,被判為35分,當然是比較特殊的情況。但同一篇作文,換作不同的評卷教師,多個幾分或少個幾分,那是很普遍的現象。

從制度上說,對不同教師評卷的差異,是有防範措施的。那就是規定一篇作文,必須由兩個教師同時評卷。如果彼此給出的分數相差不大,比如差異在4分之內,取個平均數就行了。如果差異過大,則要求復看,再討論給分。但在實際閱卷中,這個制度並未嚴格執行,通常都是一個人閱卷,簽兩個人的名字。

所以,說某某考生是文科狀元、理科狀元,其實是很可笑的。單就作文的閱卷而言,就很難說狀元的真實成績一定比榜眼、探花或者前十名的考生都高。特別是名列前茅的考生成績非常接近的時候,這種狀元頭銜的確認就尤為可笑。再加上其他學科、其他試題的評分差異,都存在很多偶然因素,所謂狀元,換一批老師閱卷,寬嚴尺度不同,評分標準掌握不同,試捲成績絕對不會一樣,多個十來分或者少個十來分,都是極正常的事情。多個十來分當然還是狀元,但如果少個十來分呢,還是狀元嗎?

再擴大而言,任何考生的高考成績,其實都存在同樣的情況。考慮到安定的需要,我們就不做延伸了。因為無論如何,考場閱卷要做到絕對公平,都是不可能的。唯一能縮小差異的舉措,就是寄望於閱卷老師,認真認真再認真。

2020-03-09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青衣仙子的一維空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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