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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屍名媛前家翁買豪宅又買居屋 評論:管理機制滯後及有大漏洞

香港28歲名媛蔡天鳳碎屍案震驚全球,除了敲起香港變為「逃犯天堂」的警號,更揭發香港政策漏洞多。其中死者前家翁坐擁7000萬港元豪宅,但仍能以「綠表人士」身份買入居屋單位。公屋聯會主席批評事件荒謬,指事主手持高價的私人物業,卻仍能以低價購買香港公共房屋,違反公共資源合理分配原則,亦反映現行管理機制滯後及有很大漏洞。

香港28歲名媛蔡天鳳碎屍案震驚全球,背後牽涉業權糾紛的問題備受公眾關注。

香港28歲名媛蔡天鳳碎屍案震驚全球,除了敲起香港變為「逃犯天堂」的警號,更揭發香港政策漏洞多。其中死者前家翁坐擁7000萬港元豪宅,但仍能以「綠表人士」身份買入居屋單位。公屋聯會主席批評事件荒謬,指事主手持高價的私人物業,卻仍能以低價購買香港公共房屋,違反公共資源合理分配原則,亦反映現行管理機制滯後及有很大漏洞。

這宗轟動全城的殺人案,背後牽涉業權糾紛的問題備受公眾關注。港媒《明報》報導,死者前家翁鄺球早於2019年10月,持有加多利山市值7000多萬元的豪宅,但2020年房屋署仍批准他以200多萬元購入葵涌居屋。房署早前回復指,正跟進鄺球個案,「如發現有人涉虛報資料或其他違法行為,必定嚴肅追究。」

外界關注,鄺球是否虛報資料,為何擁有特權,手持豪宅又能買居屋?而香港的房屋署似乎沒做好把關,查清居屋申請人是否持有物業,種種疑團令人反思,香港是否出現制度性問題。

7000萬豪宅再以綠表買居屋公屋聯會主席:好荒謬

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周三(3月1日)對本台指,鄺球的個案揭露了香港現行管理制度有很大漏洞,公屋住戶手持私人物業,仍能出租公屋,甚至用綠表買居屋,是違反公共資源合理分配的原則。

文裕明說:這個案揭露了這個問題很荒謬,當然還要是一個豪宅,這個案突顯了過去的管理條例滯後,讓一些住公屋的人用「綠表」,就不需要接受資產審查、入息審查,就讓他抽居屋,這個做法是過時,因為新條例運行那麼長時間,那不就自相矛盾?第二,其實他已經有自己的住宅,不應該再讓他享用或浪費公帑,房署及政府必須要考慮,在原有的條例過時底下,是否作出修改。

房屋署:以綠表購買居屋無資產、入息審查

房屋署回復港媒查詢指,現行以綠表交還公屋方式購買新居屋,並無任何資產、入息審查,但所有家庭成員須簽署同意,若購得居屋會交還公屋。房署稱有關安排旨在鼓勵有能力置業的公屋住戶購買居屋,騰出其公屋單位,加快公屋流轉。房委會表示會持續檢視有關安排。

根據房屋署現行機制規定,具綠表資格的人士,購買單位最低只須付5%首期;白表人士則需付最低10%首期。換言之,鄺球在持有加多利山豪宅後,仍可以用「綠表人士」身份,到房署揀樓及購入涉事居屋單位。

鄺球2005年涉嫌強姦為何沒有被落案起訴?

蔡天鳳殺人案背後所帶來的另一個疑問,是為何鄺球2005年涉嫌強姦,到底有沒有被起訴?綜合港媒報導,鄺球被捕後獲准保釋,之後遞辭職信,案件之後似是不了了之,至今未見鄺球有被捕或被落案起訴的紀錄。

曾長年駐守於特種警察部隊的香港前警司黎家智對本台指,不清楚鄺球所涉強姦案件的細節,但按照一般程序,警察是否控告一個人,除了要視乎初步證據和口供,還要取得律政署的法律意見,才決定是否作出控告。而當時鄺球沒被提告的話,有可能是初步證據不足。但黎家智都指出,每宗個案性質及做法不同,而針對強姦案,一旦受害人落口供後想取消提告,亦要交由法庭處理。

黎家智說:今時今日(是否提告)是五五波(機會),即就算證供、證據入面有可能有些疑點,都會照去控告,先告再讓法庭去審,這是第一個情況;當時他不告鄺球,有機會是表面證據不足,這視乎雙方面、被告、受害人的證供,甚麼情況可以「走得甩」?受害人決定不告,但如果當時人已經報警決定不告,但已進入程序,亦要提交給律政署,不可以就這樣結束個案。

黎家智指,如果當時鄺球沒有被控告,可能故事另有內情,而女事主亦都可能因為擔心身份尷尬,而不站出來說發生甚麼事。

鄺球涉強姦案時駐守刑事偵緝隊李家超為時任刑事部主管

港媒《東方日報》報導,2005年9月,48歲的鄺球涉及一宗強姦案時,正駐守旺角警署刑事偵緝隊。有網民指,李家超當時正是西九龍總區指揮官,而旺角警署隸屬西九龍總區轄下,推測鄺球強姦案李家超應該知情。

本台翻查資料,在鄺球涉強姦案時,李家超為時任刑事部主管,鄺球所在的旺角警署刑事偵緝隊,亦是刑事部所管轄範圍。資料顯示,在2003年,李家超獲警務處保送至英國倫敦的皇家防衛學院進修,同年回港獲晉升為警務處助理處長,出任西九龍總區指揮官,直至2005年7月,李家超出任刑事部主管,主管刑事情報科情報搜集組、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及情報組、毒品調查科以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等多個部門。

《東方》昔日報導,當時鄺球直屬上司為時任高級督察鄧惠生,鄧惠生當時拒絕透露案件詳情。而負責調查案件的,為時任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五隊女高級督察鄭麗琪,而鄭麗琪現任為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警司。

本台周三再就事件向警方查詢,至今未獲回復。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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