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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新法 各級校園須雇武裝人員 至少1名攜槍警衛進駐

House Bill3提案人拜羅斯,要求各級學校雇用武裝人員。(FOX)

德州眾議會25日通過House Bill3提案,該案要求各級學校都需由至少一名能夠攜槍的警察、保全或警衛等武裝人員維護學生安全,必要時也可以由合格教師攜槍兼任維安工作。雖然共和黨人認為,該案已經構築了校園安全機制,但民主黨人顯然並不滿意,認為21歲以下都不得購買AR-15等半自動步槍才是解決之道。

眾議會24日審查時,兩方就已經爆發激辯,25日的三讀表決雖然以119票贊成、25票反對過關,但是選區包括烏瓦德(Uvalde)的民主黨籍州參議員古鐵雷茲(Roland Gutierrez)卻大表不滿,認為HB3根本是隔靴搔癢,真正該做的是不讓18歲至20歲的青年買到AR-15,這麼簡單的道理,共和黨人卻不懂。

不過HB3的提案人、州眾議員拜羅斯(Dustin Burrows)卻反駁,(古鐵雷茲的)質疑根本失焦,因為該案的重點就在提高校園安全,這點目標一定可以從增加武裝人員達成。他說,草案也增加校方徵詢教職員攜槍的意願,因為就他親自訪談所知,教師都很願意保護學生,因此現在的HB3版本,各校可以讓教師攜槍或是另聘武裝人員。

古鐵雷茲則是說,這種「打工保鑣」(weekend warrior)一點用都沒有,就算羅布小學(Robb Elementary School)現場塞滿員警,但他們還是空等了77分鐘,19名學童與2名教師因此喪生。拜羅斯的說法是,HB3還要求每間教室都安裝靜音報警按鈕(silent panic button),不過經費比初估的3億美元暴增至16億美元。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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