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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間選擇決定生死!「讓速不讓道」或許是更好的選擇?

你像往常一樣哼著小曲開著「黃河」,前方是綠燈,你打算以勻速50km/h的速度通過這個路口。在馬上進入路口實線時,一輛SUV突然從左側闖進你的車道,而且一邊減速一邊連續併線、試圖越過你強行右轉。

你驚呼,「這孫子怎麼敢壓實線別重卡」!但是,說時遲那時快,如果此時你只進行重剎,一定會撞上它;或許一邊重剎一邊急轉彎能躲過去?一瞬間你面臨兩個選擇,是讓速不讓道還是緊急避讓

A.讓速不讓道,盡力剎車、儘可能減少損失。

B.打一個急轉彎,也許能避讓過去呢。

一瞬選擇或決定生死

如何面對這種緊急情況,恐怕是「駕駛界的一大難題」!

如果在你擁有正常行駛、擁有路權的情況下,前方路口突然竄出橫向行駛的車輛,又或者有其它同向車輛突然併線超車。此時我們是應該「猛烈剎車,讓速不讓道,以減少碰撞的可能性」,還是應該「冒著車輛失控、側翻的風險,進行急轉彎避讓」呢?

我們先來看一個真實發生的案例。

這是發生在山東威海的真實交通事故。一輛銀灰色的軒逸轎車在經過紅綠燈路口時,不顧後方直行的罐車牽引車,壓實線、連續跨越車道右轉彎,後方罐車牽引車緊急向右避讓,不慎發生側翻。事故導致軒逸轎車上的2人死亡,路口另一側雪佛蘭轎車上一人重傷截肢。

我們設想一下,如果在此次事故中,卡車駕駛員做到「讓速不讓道」,最後不急打方向、而是穩住方向盡力重剎,很大可能只是與軒逸轎車發生擦掛或者碰撞,就不會側翻,能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

同時不只是在事故損失上,在事故責任認定上,很多時候讓速不讓道也更有優勢。

●責任認定上讓速不讓道更站得住腳

在我們文章中假設的情況下,涉及到到了「安全、責任和道路法規」,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

咱們都知道,開車的時候如果前方突然出現障礙物,一般人的本能反應或者說下意識反應都是向左或者向右避讓,但是在很多時候,這並不是一個很好的處理辦法。除去車速過快緊急避讓有失控等危險因素外,如果在避讓過程中我們撞上了其它車道的正常行駛的車輛和行人,可能會引發更大的交通事故,事故判責,也可能給我們造成非常被動的情況。

如果此時我們讓速不讓道,最壞的情況是,與影響我們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碰撞,很可能是無責或者次責,我們所面對的事故損失也會更小。

這樣說恐怕會被人貼上「自私」「沒人情味」等負面標籤,「如果前面道路突然橫向竄出來一個小孩子或者老人,你剎車來不及了,難道也要讓速不讓道、不避讓,然後撞上去嗎」「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當然這裡要強調的是,我們一定要記得遵循「先避人,後避物」的原則。但是咱們實話實說,交通動態瞬息萬變,參與交通的人員的安全意識更是參差不齊,在很多情況下,選擇對自己更有利的解決辦法無可厚非,

同時我們也要說明,讓速不讓道並不適用於所有交通情況,今天舉的例子也是供大家討論,下面我再說一些筆者自己處理緊急情況的例子,大家看對不對。

●說些經驗供大家批評參考

當前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比如突然有車輛竄到道路中間,我第一時間踩下剎車緊急制動,同時迅速觀察一側後視鏡(我想變道的一側方向),如果此時有變道條件,則變道規避,如果沒有變道條件(比如一側有行人或者車輛,沒有多餘空間),便放棄變道,繼續緊急制動,最壞條件準備迎接撞擊。

當然,前面這些都建立在「有時間觀察後視鏡,並做出判斷」的情況下,如果根本沒有時間作出多餘的觀察動作,我個人偏向於切忌亂打方向,直接進入到「穩住方向、緊急制動、準備撞擊環節」,避免因為盲目轉向發生更大事故。這裡要著重強調一下,要遵循「先避人,後避物」的原則。

總之,事故往往發生在一瞬間,誰都說不好電光火石之間,具體自己會做出什麼樣的反應。

有一句話這樣說,「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在開車時,我們如果能多觀察、了解車輛前後左右的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動態,在發生緊急情況時,也許能降低事故發生的概率。

●編後語

最後我們要說的是,"讓速不讓道"的目的是在複雜的交通情況下提供一種可能的解決辦法,通過減速而不是改變行駛軌跡以避免發生更嚴重的交通事故。然而這個原則並不能適用於所有情況,最重要的是每個人都要儘量遵守交通規則,保持警惕,以保證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責任編輯: 王和  來源:卡車之家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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