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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村民為便民私自建橋 一家18口獲刑

為了村民方便出行,吉林省白城村民搭建一座浮橋,導致一家18口被判刑。(視頻截圖)

吉林省白城村民黃德義為了村民方便出行,投入超過13萬元人民幣搭建一座浮橋,為收回成本讓過橋者自願交費,導致一家18口被判刑。事件引發輿論關注

7月8日,白城市中級法院發布消息稱,關於黃德義尋釁滋事案件,當事人向法院申訴被駁回後,黃德義6月26日繼續向法院申訴。

6月29日,白城市中級法院對該案立案,目前正在審查中。

7月7日,《大河報記者》電話連線了黃德義。他講起整個事件全過程。2014年他和親友焊了13條鐵皮船,搭建了一個浮橋,總投入超過13萬元。

為收回成本,他們讓過橋的村民和路人自願交費,費用在1元~10元不等,很多附近熟悉的村民過橋也不用給錢。

在浮橋建好的第二年,當地水利部門就以非法建橋為由罰款。

2015年和2016年,黃德義的哥哥向水利部門各交了1萬元,但在2017年,因為覺得浮橋不掙錢,沒繼續向當地水利部門交罰款。

後來水利部門到黃德義教書的學校找他,要求他把2017年1萬元罰款給交了。

當時水利部門告訴他,「交這1萬塊錢,這橋就不拆了」。

但在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橋為由處罰,並強制他們拆除浮橋。

最後黃德義他們被迫動手把橋拆了。

2019年2月,黃德義被洮南市警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當地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黃德義夥同其他人搭浮橋收取過橋費,共收取過路費44,000多元,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

同年12月31日,當地法院判處黃德義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其他17名親屬也分別被判刑。

黃德義說,家裡除了5歲的小孩,還有正上學的孩子之外,其他人都被判刑了。

他直言,被判刑不合理,自己和家人的生活現在已經被完全毀掉。

當地村民:要繞行幾十公里才能到河對岸

當地村民告訴中國之聲,不藉助擺渡船等工具,包括他們振林村在內的附近幾個村落的村民,需要繞行幾十公里才能到達河對岸。

村民說:「我們家在河東,地在河西,沒有這個橋,過去一趟老費勁了。」

村民介紹,黃德義兄弟5人,祖上都以擺渡為業。上世紀九十年代末,黃德義自己出資4000元,造了3條鐵皮船,連接在一起,和三哥一起擺渡。但能擺渡的人和車有限。2014年,黃德義又焊了13條鐵皮船,搭建了一個固定浮橋。而且橋也不是一直搭在河面上,一年差不多搭五六個月。

對此,網民紛紛熱議:

「當地法院不知道,自古以來修橋補路是大善之舉嗎?」「前兩年交了罰款橋沒拆,人沒拘,後來不給水利部門交罰款,就給判了…大吉林都這麼魔幻的麼?」

「政府搭橋可以收費,百姓為便民自己建橋都有罪,更別提收費了。」「這是打擊百姓善舉,肆意踐踏老百姓的權益,所有相關官員都必須判刑!」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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