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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奎德:極權式洗腦vs正常國家的國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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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腦——二十世紀的特殊產物

然而,在洗腦的問題上,果然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這種泛洗腦論的相對主義能為極權政權做充分的辯護嗎?

我們注意到,前述作為「洗腦」的精神淵源的尼采、葛蘭西和福柯這幾位哲學家都活躍於二十世紀,除了馬克思以外,他們也與二十世紀兩種極權主義國家——法西斯國家與共產黨國家——的出現有某種精神關聯。這兩種國家,一是希特勒式第三帝國和墨索里尼的義大利,二是史達林式的蘇聯和毛澤東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它們為制度性的洗腦提供了模板。因此簡略看看它們的運作或許會有啟發作用。

簡言之,在這兩種極權主義國家,政府都專門設有宣傳部,制度性洗腦的前提是信息被政府高度控制和封鎖,在國內外之間築起信息柏林圍牆,沒有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當權者透過全權控制媒體,控制學校和研究機構,透過日常生活中的灌輸,從嚴格審查而播放的電視、電影、網絡、表演等,配合教育系統的灌輸,如水銀瀉地一樣對全民實施洗腦。如對歷史以及教科書的篡改,刪除所有對自身不利的歷史課題,以達到隱惡揚善的政治目的,從而為執政當局帶來更自如以及容易控制的政治,維持其統治合法性。

在這類國家,國民沒有選擇的權利,加上揣測聖意的艱難,形成了該國獨特的語境。批評什麼,讚美什麼,都是一種統治階層甚至獨裁者一人意志的體現。絕不准許個人作出獨立判斷。極權體制下,全國只需要一個大腦,就是獨裁者的大腦。全體臣民只需要複製粘貼聖語、聖意,除此之外,任何獨立思考都是非法,都是危險的。

仔細觀察比較一百年來法西斯國家與共產黨國家的洗腦歷史,就無孔不入的徹底性而言,共產黨國家洗腦強於法西斯國家;而毛澤東式的洗腦又強於史達林式的洗腦,尤其是中國文化革命時期,堪稱迄今為止國家洗腦的巔峰。

極權國家的這類洗腦,人類歷史上還未曾見過。嚴格說,洗腦是二十世紀興起的一樁特殊的現象。除了這些國家的政治領袖之外,洗腦的最重要的思想淵源和精神資源是馬克思、尼采、葛蘭西、福柯。

洗腦的消毒劑

認為洗腦古已有之,洗腦與正常國家的「教育、傳播、廣告和宣傳「這些行業行為並無區別,大家都在互相洗腦。這種泛洗腦論,有違事實,大錯特錯。

誠然,正常國家內的「教育、傳播、廣告和宣傳「的行業行為策略與極權國家的洗腦或許有些相似的方面。譬如,會傳布一些不實信息和意識形態,宣傳一種宗教。傳播一種信仰,運用一些誇張或遮蔽的策略,推銷自己的思想、主張、產品

然而,二者最關鍵的最根本的區別在於:正常國家沒有壟斷信息,執政當局不能壟斷真理,它不可能建造國內外之間的信息柏林圍牆它不能閉關鎖國。因此,那裡存在多元的思想與言論,多元的相互競爭的媒體,那是一個思想的市場,有各式各樣的競爭對手。在一個有基本言論自由的正常國家,一切對他人洗腦的企圖,都一定會有其他人出來反制,從而相互抵消或補充。因此,無論是什麼樣的思想言論信條,總會有其他思想言論來批判反駁。它不可能成為萬馬齊喑的一言堂。在正常國家。正如亞伯拉罕.林肯斷言的,「你可以在所有的時間欺騙一部分人,也可以在一段時間欺騙所有的人,但你不可能在所有的時間欺騙所有的人。「而極權國家的洗腦,念茲在茲的正是「在所有的時間欺騙所有的人。」這只是在有國家暴力支撐的高度封閉的國家才可能辦到。

洗腦是指通過各種手段來改變一個或一群人的信仰或行為。和宣傳不同,洗腦具有壟斷性、強制性、長期性和不對稱性,即組織被遊說者解除對立的信息,也就是封鎖信息。

封閉社會是洗腦的必要條件和核心要素。

社會是否存在公開的反對意見,則是洗腦與否的判別標準。

言論、思想自由的開放式社會,是洗腦的消毒劑。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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