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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會議員提香港製裁法案 指定製裁49名國安法官和檢控官

香港終審法院上的女神像。

美國國會兩黨議員當地時間周四(2日)共同提出關於制裁香港官員的法案(The Hong Kong Sanctions Act)。首次在法案內點名多名《港區國安法》法官和檢控官。有港人組織表示,制裁是針對將香港法治「武器化」的人,能夠對侵犯香港人權的官員和司法人員起警示作用。評論認為,制裁法官宣告「香港司法獨立、公義已名存實亡」,預料落實後對相關人士涉美資產或生活造成影響。

根據受制裁名單上的49人,包括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高等法院國安法官杜麗冰、區域法院國安法官陳廣池、區域法院國安法官郭偉健、與及政府外聘檢控官吳美華等。

提出的法案要求美國白宮在法案通過後180日內,根據《香港人與民主法》和《馬格尼茨基法案》,向相關人士實施制裁。根據規定,如果白宮沒有這樣做,就必須作出解釋。

推動這法案的共和黨國會議員Young Kim表示,法案可以採取「強力而決斷行動,支持熱愛自由的香港人,並且可以令侵犯人權的官員負上責任。」

共同提出這法案的,還有共和黨眾議員麥高文(Jim McGovern)、民主黨眾議員科蒂斯(John Curtis)、民主黨參議員(Jeff Merkley)、與及共和黨參議員沙里文(Dan Sullivan)。

在美港人組織爭取兩黨支持推動法案落實

在美港人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執行總監郭鳳儀指出,今次制裁名單是建基於今年5月CECC發布的名單所制定,但範圍更全面。

郭鳳儀說:針對一些過去一、兩年,將香港法治武器化的人,希望可以達到一個效果,就是在香港實施國安法不是只是高層政府官員的決定,在國安法實施時都有很多檢控官,比較前線的司法人士都有參與,要讓他們知道是要付上代價的。

至於法案如何落實?是否有時間表?郭鳳儀坦言,目前難以預計,由提出法案到通過一項政策,需要一段時間,她希望在美港人能夠爭取兩黨議員的支持,以推動法案落實。

對侵犯香港人權官員和司法人員起警示作用

另一在美港人組織「We The Hongkongers」總監、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政策和倡議專員許穎婷認為,法案能夠對侵犯香港人權的官員和司法人員起警示作用。

許穎婷說:他們每一個都榜上有名,對他們是一種威脅,也是人人自危,他們要重新思考究竟他們現在做的是否值得,是否值得冒這個風險去為香港政府效力?也是一個啟示,告訴他們在香港法庭里做的所有事情,都不會被忽視,不會被無視,大家也有眼看,也是紀錄在案,所以這次是一個警示,他們做任何有關侵犯人權過去歷史,其實已被看在眼內,也會被追究。

評論:相關人士涉美資產或生活造成影響

本身是律師的時事評論員桑普認為,在俄烏戰爭、以哈衝突等國際形勢轉變下,美國國會議員仍提出制裁法案,反映對香港人權的重視,亦是美國兩黨史無前例共同提出針對香港法官或司法人士進行制裁,而且範圍廣闊,等於宣告香港司法獨立、公義已名存實亡,一旦制裁落實,預料對相關人士的涉美資產或生活造成影響。

桑普說:他們不會失業,因為他們職業是在香港特區體制下給予,他們如果離開自己的職業想到外國求生,就會相當相當困難,他們不能身處美國,被禁止在美國的銀行開立戶口,香港的美資銀行不會幫他們提供服務,這會牽涉到信用卡受影響、存款被凍結,總之任何生活的地方,經過美國公司、銀行、國境,這些全部被禁止。

不過桑普認為,制裁未必對相關人士起實質作用,難以一時改變他們的行為。但值得觀察的是,美國制裁法案會否有牽頭作用,擴大至歐洲或其他國家。他又指,目前這個制裁名單未有涵蓋所有侵犯人權的法官或檢控官,預料名單可能會持續擴大,受影響的不只49人。

針對相關制裁,中方及港府周四截稿前未有回應。

今年5月,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發表報告,並就香港問題舉行公聽會,委員會主席史密斯(Chris Smith)促請美國政府制裁29名有損香港法治的法官。當時中共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港府發聲明回應,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批評CECC肆意抹黑《國安法》和特區司法制度,又強烈譴責任何向法官和司法人員,包括《香港國安法》下的指定法官(指定法官)施以不當壓力的企圖(包括建議作出制裁等)。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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