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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網路作家羅森涉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在大陸失聯

台灣網絡作家羅森

移居中國多年的台灣網路作家羅森失聯一案有了新的發展,中共官方表示他涉嫌"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其家屬於上周向台灣海基會求助。海基會表示,將循兩岸兩會既有管道,促請陸方協助處理。不過,中國國台辦表示,目前兩岸的協商機制是中斷的。

在中國大陸發展的台灣網路作家羅森與外界失聯超過1年後,家屬於上周向台灣海基會陳情、求助。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知情人士指出,羅森已被判刑並關在中國大陸。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則在12月13日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羅森一案「有關被告涉嫌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有關案件正在依法辦理中。」

羅森,本名廖孟彥。香港文匯報曾在2015年形容他是「玄幻小說扛旗人」,與黃易、莫仁兩位寫手同為網絡玄幻小說的三大龍頭。廖孟彥也是成人小說網站「河圖文化」背後的公司「太古河圖」的法定負責人。台灣出版業衰退後,羅森移居廣東,並創建名為「阿米巴星球」的網站,用來販售連載電子書。

豆瓣讀書網介紹台灣網路作家羅森

海基會基於當事人隱私及家屬意願考量,不方便透露羅森一案的細節。網傳資料則顯示除了羅森,還有其他寫手被捕。

12月初,一名自稱「hcmeowmeow」的網友在「批踢踢實業坊」論壇「詳述羅森被抓事件的前因後果「。他說,經由其它寫手的愛人轉述,得知「阿米巴星球」網站於去年9月關閉後,讀者就聯繫不到羅森,無法確認款項是否支付成功。有的寫手正在爭取減刑,希望台灣讀者提供他們在「阿米巴星球」網站的合法購書證明,以便律師把金額提交法院。本台已請人代為聯繫該名網友,尚在等待回復。

中央社此前的報導則指出,中共公安部網安局2月曾發文表示,廖某某及杜某某經營的「河X小說」應用程式,「披著玄幻小說外衣」,「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甚至提供拼音版,方便未成年人閱讀。中共當局就此在各地抓捕了10幾名嫌疑人。

學者:兩岸司法互助機制停擺

羅森一案,是否適用大陸海協會及台灣海基會在2009年簽署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台灣大學刑法名譽教授李茂生表示,刑事訴訟的司法合作不代表任何罪行都能引渡,因為「在屬地主義的前提下,在中國的犯罪由中國審判。其犯行與台灣司法權限無涉。」他說,除非是重大罪行,刑期超過三年以上,台灣當局才能遵行屬人主義,同樣擁有審判權。

美國艾德菲大學文理學院院長、政治學教授王維正則表示,中共當局至少要知會台灣,或與台灣協商進行個案處理。他說,2016年台灣蔡英文總統上台以來,兩岸的對話、協商機制完全停擺,造成在大陸發展的台灣人逐漸被「國民化」的現象:」他們在大陸的一些行為是不是構成犯罪,然後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大部分是由大陸當局來決定……。台灣政府使上力的機會比較少。」

對此,海基會以文字回複本台記者採訪時表示,」整體實務運作及個別規定適用,本會並非該協議之主管機關,建議找主管機關法務部詢問。」本台隨後致信聯繫台灣法務部,尚未在截稿前獲得回音。目前無法得知羅森家屬是從法務部、大陸司法單位還是羅森本人得知羅森的下落。

圖為羅森微博頁面。(微博)

根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大陸及台灣兩方同意在殺人、搶劫、綁架、走私、槍械、毒品、人口販運及洗錢、詐騙等重大犯罪問題上合作,包括交換情資、偵辦,以及協助緝捕、遣返等,體現兩方政府的司法管轄權。如果一方認為涉嫌犯罪,另一方認為未涉嫌犯罪但有重大社會危害,得經雙方同意個案協助。

王維正認為,如果中國大陸認為羅森的罪行嚴重,但在台灣屬於言論自由範圍之內,那麼中共當局是否有遵照兩岸的司法協議,進行通知或協商個案處理,目前看來可能並沒有。

在被問及兩岸兩會是否就此進行溝通時,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表示,因為台灣當局「不承認'九二共識',損害兩岸共同政治基礎,所以大家知道,現在海協會和海基會的協商是中止的。」

羅森並非出版業台商在中國大陸失聯後被審判的第一人。根據紐約時報報導,在台灣經營「八旗文化」、以出版批評中共的書籍聞名的中國公民李延賀(又名富察),在今年4月回中國探親之後,便與外界失去聯繫。當時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表示,李延賀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而接受調查。

記者:喬琴恩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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