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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網絡作家稱要效忠中華民國遭拘留十五天

2024年1月15日,四川網絡作家劉爾目被行政拘留15天後獲釋。

四川重慶酉陽縣網絡作家劉爾目從上月底開始被當地警方行政拘留十五天,現已獲釋。劉爾目向本台證實,這次因言獲罪,與自己不滿執法者侵害個人權益,並稱要效忠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有關。

劉爾目:「我感覺我在中國國內受到迫害。我感覺這個政府的法律不能保護我,於是我就要公開效忠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的版圖包括了大陸。」

去年12月30日,網絡作家劉爾目在四川酉陽縣鎮上被公安扣查,對他實施行政拘留。

劉爾目:「我剛好下車三個警察就來了,拿著執法記錄儀,把我2021年暫緩的15天治安拘留給辦了(啟動執行)。他們直接把傳喚證給了我的愛人,把我帶到酉陽縣警局。(根據)我個人的判斷,他們主要是為了在台灣大選選舉投票以前,把我控制起來。」

(圖源:維權網)

劉爾目曾因辱罵法官遭拘留

兩年前,劉爾目在當地郵局與員工爭執,雙方發生肢體衝突。警方把事件定性為「互毆」,劉爾目則堅持自己是正當防衛,並向法院對公安機關提起行政訴訟。秀山縣法院在判決中對警方的判斷表示認同。

劉爾目不服裁決,認為法官判決不公,在抖音平台發布視頻抨擊法官。其後法院以他侮辱法官為由,對他拘留10天。去年8月,劉爾目宣稱,如果二審翻案失敗,自己將效忠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

劉爾目:「根據我自己長期對台灣的觀察,對中華民國充滿自由、法治、公平的政治體制有一種嚮往。我的案子8月3日開庭(二審),我在抖音公開的說了,如果繼續遭受不公的結果,我就會選擇效忠中華民國政府。安全部門找人勸我很多次了,勸我不要搞這事。而且這次我拘留,他們找過我很多朋友談話,問他們跟我是什麼關係,關係是怎樣定位的。這次辦案過程中我不配合他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也拒絕簽字,拒絕按指紋,因為我沒有啟動,沒有做事,我還沒有開始行動。」

1月15日,即行政拘留滿15天後,劉爾目獲釋離開拘留所。

出於安全考量要求匿名的知情人士認為,劉爾目能重獲自由是不幸中之大幸。

知情人士:「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上要忠於中華民國肯定是不行的。至少在現有的法律條件下,你已超出言論自由的範疇。意識形態的犯罪是可大可小的。大則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小則尋釁滋事。」

劉爾目經常在網上發表評論時政的文章。2016年,他曾因撰文評論成都嚴重霧霾的現象,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傳喚。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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