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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經紀借錢給好姐妹買房 雙方鬧掰遭巨額罰款

加拿大的一名華人房地產經紀人,因為借給客戶5萬元,讓其支付溫哥華列治文一處房產的定金,他因職業失當被處以近2.8萬元的罰款。

去年,現就職於Amex Broadway West Realty的Vicky Wang,被發現在她的貸款中製造了利益衝突,並犯下職業不當行為。

前卑詩省房地產委員會,現為卑詩省金融服務管理局(BCFSA),在收到客戶投訴後對Wang的交易進行了調查。

他們發現,Wang在2016年提供了這筆借款,當時該客戶沒有足夠的錢支付定金,對購買該房產「猶豫不決」。

事件發生時,Wang還是Sutton Group West Coast Realty的一名房地產經紀人。

儘管Wang聲稱這筆錢是出於友情而提供的,但BCFSA公聽會官員Andrew Pendray認為,Wang借錢更有可能是為了獲得銷售佣金。

如今,在最初判決的近六個月後,BCFSA決定對Wang和她的公司——Vicky Wang Personal Real Estate Corporation進行處罰。

在1月5日發布的一項決定中,Pendray要求Wang和她的公司支付5,000元的行政罰款,以及近23,000元的執法費用。

Pendray認為Wang犯了「單一的不當行為」,並沒有涉及「一個無力負擔的客戶」。客戶主動申請了貸款。Pendray指出,沒有證據表明客戶有任何貸款的負面影響。

然而,他認為造成利益衝突的行為,以及出於「確保經濟利益的願望」的行為,於是「走向更嚴重的」不當行為,所以需要做出威懾以保護公眾。

Pendray解釋說,儘管Wang迫於壓力同意向客戶提供佣金回扣,以確保借款能夠被償還,另外客戶對Wang提起民事訴訟,這些都不能減輕她不當行為的嚴重性。

他寫道:「雖然很不幸,Wang迫於壓力向客戶降低佣金,但我要重申,她現在的處境是由於她一開始就把自己置於利益衝突之中。」

他認為,向客戶提供此類借款成了「站不住腳的衝突」,使公眾處於危險之中。應該實施行政處罰,以「防止和阻止類似的不當行為」,並「維護公眾對該行業的信心」。

他命令Wang在六個月內,在UBC的Sauder School of Business和加拿大房地產研究所的道德課程上接受額外教育,因為她堅稱自己「沒有不當行為」。

儘管BCFSA要求償還近2.5萬元的執法費用,包括調查費用和法律費用,但Pendray減少了2000元,因為這件事是在沒有公聽會的情況下以書面形式進行的。

就Wang不同意不當行為的調查結果,Pendray拒絕發表意見。因為一旦她的制裁被發布,她有權向金融服務審裁處提出上訴。

Wang有30天的時間對該決定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加國無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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