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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雙方都高調 美中隔空對罵

《新華社》周四(8日)發表署名文章,批評被國安法通緝的四名在美港人周一(5日)與美國國務院官員的會面一事,指會面為「拙劣表演」,如果美國選擇與中共及港府為敵,就要「做好承擔一切後果的準備」。

新華社》周四(8日)發表署名文章,批評被國安法通緝的四名在美港人周一(5日)與美國國務院官員的會面一事,指會面為「拙劣表演」,如果美國選擇與中共及港府為敵,就要「做好承擔一切後果的準備」。

這是「港澳平」自從上月中以來第六篇評論香港事務的文章,之前曾經兩次談及黎智英案及三次談及現正進行23條的立法諮詢。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周厚立周三(7日)投稿《香港01》指出,「港澳平」是代表中共政府的權威聲音,連日發表「重磅文章」,「體現了(北京)對23條立法的高度關注、對香港民意的高度關心、對香港未來發展的高度關切」,期望香港社會各界「察悉反中亂港勢力的惡毒居心」。

有份參與會面的郭鳳儀向本台表示,中共官方如此正式去批評他們與美國官員見面比較罕有。對上一次公開見美國官方,雖然有西藏及維吾以人參與,中共官方都沒有很大反應,她續指,美中關係一向似天氣一樣忽冷忽熱,但是最近幾個月,雙方政府都變得強硬,猜測雙方在溝通上是否存有分歧。

4名身處美國的港人與美國國務院官員會面,呼籲華府替香港政治犯發聲。香港民主委員會圖片

郭鳳儀說:「確實今次的反應與以往對比是不成比例的。我覺得無論美方與中方,他們之間的態度都變得更強硬,現在是大家都不斷抬高姿態。美國首先高調承認與我們見面,然後中共外交部高調回應,很明顯看到他們有一來一往『傳球』的情況發生。」

另一個有份出席會面的袁弓夷向本台表示,覺得中共政府將他們與美國官員會面當大事辦,預料除了通緝懸賞,對他們的威嚇行動會升級,但他強調自己是「無罪的人」。

袁弓夷說:「明明又由頭到尾,由《中英聯合聲明》開始,(中共政府)從來沒有遵守過,自己的《基本法》基本法也沒有遵守過。這次他對付我們,等於是『有罪的人』說『無罪的人』,與審黎智英、拉黃之鋒完全沒有分別,『無罪的人』被『有罪的人』審判,就是這麼可笑。」

中美兩國近日頻頻就香港問題「唇槍舌劍」。在星期四(8日),數名年長人士舉著中共國旗在中環花園道的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門外示威,抗議美國政府「包庇反中亂港分子」。美國駐港總領事梅儒瑞(Gregory May)途經時神態自若地自拍,然後放上社交媒體,並且補充「雖然自己和示威者的意見不同,但完全支持他們行使和平示威的權利。」

另一方面,四名前美國駐港總領事包潤石(Richard A. Boucher)、楊甦棣(Stephen M. Young)、穆亦樂(Richard W. Mueller)以及祁俊文(James Keith)在周三聯合投稿《華爾街日報》表示,由於「珍惜鄧小平和中共『一國兩制』的承諾,認可香港開放和充滿活力的傳統文化」,所以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為「從事正常新聞工作」而受審,以及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遭到毀謗為黎智英案的共謀者,「深感關注和失望」,促請港府釋放黎智英;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在社交網站上轉發了有關文章。

作為反擊,中共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周四發聲明,指香港有明確法例保障廣泛公民的權利和自由,但「權利和自由並不是非法犯罪的『盾牌』」,並強調,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的策劃者和煽動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是香港亂局的幕後推手」,案件與言論和新聞自由無關,而是有關「國家安全和法律尊嚴」。香港特區執法部門秉公辦案,司法機關依法審理是於法有據,天經地義。聲明續指,黎智英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任何外部勢力無權說三道四。

港府周四亦有發聲明,就前美國駐港總領事在《華爾街日報》投稿一事,表示反對和譴責,「強烈敦促美方及前總領事認清事實,立即停止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和香港特區法院行使獨立審判權」。

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及法律執法,其他人試圖干預司法程序,促使被告不能獲得應有的公平審訊,是破壞法治的行為,又指出,「發表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或作出有同樣意圖的行為,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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