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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光大集團原董事長唐雙寧被公訴

記者4月12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寧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雙寧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唐雙寧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職務上的便利,將其保管、使用的公共財物據為己有,數額特別巨大;唐雙寧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光大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調整、貸款獲取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退休後5年多後被查,自稱擅長詩書、略通金融

公開資料顯示,唐雙寧1954年10月出生於遼寧省北鎮市,滿族,1982年畢業於東北財經大學。1997年進入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先後任信貸管理司司長、貨幣金銀局局長、銀行監管一司司長等職。2003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組建成立,唐雙寧任銀監會副主席、黨委委員,併兼任銀行監管一部主任至2004年8月。2007年6月,唐雙寧離開銀監會,轉任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2014年12月,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由國有獨資企業改制為股份制公司,並更名為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唐雙寧繼續任董事長、黨委書記。

2017年12月,唐雙寧結束長達10年的「光大」生涯,卸任退休。2023年7月15日,退休五年多後,唐雙寧被查。

據報導,唐雙寧酷愛書法、詩歌等文藝創作,將自己的書法稱為「飛狂草書」,還以「霜凝」為筆名加入了一些文藝團體。不論是在職時還是退休後,他經常參加相關社會活動,其作品曾在多家著名美術館、畫院、博物館辦展覽,用他自己的話說:「我擅長詩歌、書法,略通金融。」

攜帶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入境,接受「管家式」服務

2024年1月6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中國光大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寧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寧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唐雙寧喪失黨性原則,背棄職責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弱化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不力,違背黨的組織路線,棄守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利用職權大肆宣傳個人書法等作品,私自攜帶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入境並閱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考察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旅遊,違規批准購置樓堂館所、占用單位住房;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他人利用本人職權謀取私利,違規收受名人字畫、紀念幣等禮品和禮金;貪圖享樂,接受「管家式」服務;既想當官又想出名,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求名利的工具,大搞「雅腐」,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為他人在貸款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唐雙寧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唐雙寧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24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唐雙寧作出逮捕決定。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澎湃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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