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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女生遭武校教練強姦?警方曾作不立案決定

馬玲的女兒小芳曾就讀於登封市少室山武術學校。據馬玲稱,2023年8月,14歲的小芳被武校教練蔣某強姦,一個月後她才知情並向警方報案。

2023年10月,登封市警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馬玲控告的小芳被強姦一案,該局經審查認為「本案無犯罪事實發生」,決定不予立案。

「民警跟我解釋,說我女兒是自願發生關係的。」馬玲認為,警方對不立案的解釋與事實不符,遂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2024年1月,登封市檢察院為此案召開公聽會。此後,登封公安機關重新展開調查。

4月12日,登封市警局刑事偵查大隊的辦案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證實警方對此案展開了調查,但其未透露案情。登封市少室山武術學校的相關負責人則表示,此事的定性以警方調查為準。

14歲女生遭武校教練強姦?警方曾作不立案決定

登封市警局2023年10月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書》(受訪家長提供)

14歲女生被學校教練性侵?事發次日收到道歉信

小芳2009年6月出生,事發時剛滿14周歲不久。據其母親馬玲介紹,女兒從小喜歡當兵,文化課成績卻不大好。2022年6月,根據孩子的意願,她將女兒送到了登封市少室山武術學校。

14歲女生遭武校教練強姦?警方曾作不立案決定

登封市少室山武術學校。圖片來源:少室山武術學校微信公眾號

14歲女生遭武校教練強姦?警方曾作不立案決定

馬玲為女兒交學費的部分收據(受訪家長提供)

馬玲說,女兒就讀於武校中學部的散打班,平常是半天文化課、半天武術課;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周末和暑假都不放假,學生一般在周末可領回手機與家人聯繫。

2023年9月初,馬玲收到女兒手機發來的信息。「她說有教練要跟她談戀愛,要給她送東西,問我怎麼辦。」馬玲說,她當時就急了,聯繫了武校的總教練和主管教練。

「我說孩子還小,不適合談戀愛。我讓他們再核實一下,教練有沒有單獨跟孩子相處的空間。然後學校給我回覆說『沒有』。」馬玲說,她還是不放心,當月下旬,她來到少室山武術學校,為女兒辦理了退學手續。

回到家後,從女兒的行李箱裡,馬玲發現了一封信。這封一頁紙的信,是學校「小蔣教練」寫給女兒的,落款處沒有寫時間。

「昨天是我的不對,是我太衝動了,忘記了你還小,忽略了你的感受,也沒有控制好我的情緒……」這封手書的信還寫道:「我也真沒想到我會變成那樣子,一定很醜吧!但是我保證我真的不是為了你的身體才接近你,我對你是真心的……」

信的右下方,署名為「愛你的小蔣教練」。

14歲女生遭武校教練強姦?警方曾作不立案決定

事後蔣某寫給小芳的致歉信。(受訪家長提供)

馬玲稱,看到這封信後,她意識到出了「大事」。她當時詢問女兒,得知孩子被學校教練蔣某「強迫」發生性關係,於是她向警方報了案。

馬玲稱,女兒小芳對這事感到害怕和羞恥,一些細節起初並未向她透露,後來律師耐心與孩子溝通,她才得知更多情況。

馬玲所寫控告材料稱,大概是2023年8月15日的晚上,小芳正在學校的一樓女生宿舍睡覺。女生宿舍有單獨的隔斷門,一般晚上9點10分上鎖。當晚10點多,小芳的主管助教蔡某(女)私自用鑰匙打開女生宿舍大門,將小芳從一樓女生宿舍帶到二樓男教練蔣某的宿舍。當天是蔣某的生日,蔡某帶小芳到達房間時,蔣某正同另一教練張某、學生姚某在喝酒、吃燒烤。

控告材料稱,到了凌晨0點左右,姚某因查寢先行離開。喝了約一瓶啤酒的小芳,仍在房間裡看三名教練用手機打遊戲。凌晨1點左右,張某拉著蔡某去了屋內的洗手間,外面只有蔣某和小芳兩人。蔣某很快將小芳按倒在房間的床上,強行與其發生了性關係。掙扎中的小芳咬傷了蔣某的左側胳膊。後來,蔣某待小芳穿好衣服後,朝衛生間喊了一聲,躲在裡面的張某、蔡某便出來了。

14歲女生遭武校教練強姦?警方曾作不立案決定

2023年9月底,學校負責人為員工發放中秋福利。左圖為涉事男子蔣某。 圖片來源:少室山武術學校微信公眾號

馬玲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稱:「當時他(蔣某)脫孩子衣服,孩子不讓他脫,掙扎著要跑,但是他把我女兒拉回來,按到床上。」

馬玲稱,她曾問女兒,當時為什麼不大聲呼救?「我女兒說,隔壁住著的都是小學的小朋友,誰會來救她?」馬玲說,女兒還告訴她,學校教練的權力很大,她害怕被教練打。

馬玲出示女兒腿部受傷的照片稱,女兒進武校的第一個學期曾被學校工作人員毆打,也一度不敢告訴家人。

警方曾作不立案決定 公聽會之後重新調查

據馬玲轉述小芳的話稱,事發第二天,蔣某將道歉信塞給小芳,助教蔡某則給了她一顆避孕藥,讓她吃下。

馬玲還了解到,18歲左右的蔣某,曾是登封市少室山武術學校的學生,2023年6月起在該校從事助理教練工作。

馬玲反映其女兒被蔣某性侵的內容是否屬實?為了解情況,2024年4月12日、13日,澎湃新聞記者多次聯繫登封市少室山武術學校法定代表人王貫雄,對方均未接電話。此後記者聯繫上該校負責人劉振修。

「她在跟學校反映的第二天就選擇報警了,報警後公安機關調查了……不存在家長說的那種情況。」劉振修說。記者詢問學校是否已得到警方的調查結論,劉振修則表示沒有,「誰報案就反饋給誰」。記者詢問涉事教練蔣某的情況,劉振修則未具體回答,後來便不再接聽電話。

澎湃新聞記者聯繫上少室山武術學校總教練翟明輝。「這個我不清楚。」翟明輝說。他也不願向記者提供蔣某的聯繫方式。

對於馬玲的控告,公安機關是如何認定的?

馬玲是2023年9月30日打110報警的。案件分配到登封市警局大金店派出所,此後轉到該局刑事偵查大隊三中隊。馬玲稱,當年10月1日、7日,女兒先後到三中隊錄了兩次口供。

10月7日,小芳在民警帶領下到醫院做檢查鑑定。此時距事發時間有一個多月。檢查結果顯示,其處女膜部位「可見陳舊性裂傷痕跡,未見新鮮創面」。馬玲說,她後來通過律師諮詢醫生得知,「事發超過3周的都屬於陳舊性裂傷」。

10月29日,登封市警局向馬玲下達《不予立案通知書》。該通知書顯示,馬玲控告的其女兒被強姦一案,該局經審查認為,「本案無犯罪事實發生」,決定不予立案。

10月30日,馬玲到登封市警局刑警三中隊領取《不予立案通知書》時,民警向她具體解釋了不立案理由。

「發生關係時孩子滿了14周歲,當時她是願意的。」在馬玲提供的錄音中,民警解釋稱,涉案男子蔣某雖然是武校的助理教練,但並不負責教小芳,所以對她沒有監護職責,並不構成「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

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是2021年3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加的條款——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該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係的,構成該罪。

警方作出不立案決定後,馬玲申請複議。登封市警局維持了原不立案決定。此後馬玲申請覆核。

2023年12月,鄭州市警局對此案作出《刑事覆核決定書》,認為此前登封市警局作出的複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據準確、程序合法,決定予以維持。

此後,馬玲向當地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2024年1月,登封市檢察院對此案召開公聽會。公安、教育等部門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馬玲及其律師等人參加。在公聽會上,馬玲堅稱女兒遭性侵系被「強迫」,對警方此前錄口供等過程提出質疑。

數日後,馬玲接到登封市檢察院通知——根據檢察機關建議,警方將對此案重新進行調查。

此案由登封市警局刑事偵查大隊的三中隊移交到大案中隊。2024年2月下旬,馬玲帶著女兒到大案中隊重新錄了口供。

近日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馬玲稱,警方至今尚未通知她是否有調查結論。

4月12日,澎湃新聞記者聯繫上登封市警局刑事偵查大隊大案中隊的負責人。該負責人證實對此案進行了調查,但未透露案情。

女兒「出事」後,馬玲除了控告蔣某及另兩名教練,還認為學校方面存在管理漏洞和過錯,遂向教育部門投訴。

登封市少室山武術學校是一所民辦學校,現有學生四百多人,教職員工五十餘人。

登封市教育局在2023年11月曾書面回復馬玲:少室山武術學校反饋稱,學校會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在案件辦結之前,學校暫無法作出定性答覆和處理意見。

登封市教育局在《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中稱,警方正在辦理此案,信訪人馬玲要求當事教練承擔責任問題,應由司法機關裁定;關於要求學校承擔責任問題,屬於民事糾紛,可通過協調或訴訟解決。

上述書面答覆材料顯示,馬玲曾向教育局工作人員稱,要求學校賠償50萬元,工作人員建議其「列出賠償清單」後再協商。

14歲女生遭武校教練強姦?警方曾作不立案決定

登封市教育局給馬惠環的書面答覆(受訪家長提供)

此事從事發至今,已有八個月。女兒的心理創傷,是馬玲最擔心的。

她記得,把女兒從武校接回家後,女兒很長一段時間都不敢外出見人。「天天躲在房間裡不出門。」馬玲說,她有次看到女兒拿刀在胳膊上劃,「還劃傷了,出了血。嚇死我了。」

馬玲帶女兒多次去看心理醫生。過了幾個月,等其狀態逐漸穩定後,她才送孩子去了另一所學校讀書。

「我現在只想討一個公道。我不需要私了,不需要賠償一分錢。」4月13日,馬玲對澎湃新聞說,這次遭遇肯定會給女兒帶來一輩子的陰影,「誰侵犯我的孩子,我就要追究誰的法律責任」。

(為保護個人隱私,文中小芳和馬玲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澎湃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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