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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杏花:雲浩暴力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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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說,未老莫還鄉,還鄉須斷腸。其實人老不老都別惡意還鄉。否則,站在村頭等你的沒有小芳,她正在家裡被包工頭丈夫家暴呢。

甘願在風裡在雨里,不等到你誓不罷休的,可能只有雲浩,和他的同志——不,戰友們。

雲浩自稱不懂法,我的前同事褚朝新說雲浩不是謙虛,他是真不懂,還有人質疑一個不懂法的人,如何先做警察,又升為鎮黨委政法副書記的。

不不,你們都錯了。雲浩太懂法,盲目遵守法律的話,那個位置他幹不了。

真要論法,一個鎮的黨委政府有執法權嗎,執法依據呢,雲浩的執法證呢,武力阻耕屬於合法的具體行政行為嗎?

這幾個問題,我多年前採訪類似案件時,都會追問當地官方。可雲浩敢跟領導掰扯這些嗎?

這事甚至都不用去採訪,就可以判斷是非。涉案土地是農地,也就是土地法中的集體土地,產權歸村集體而不是政府,政府沒資格在承包費中分一杯羹。

換句話說,政府非要以「新增耕地高效利用」去阻耕要錢,並不比我糾集一群混混去收承包戶的保護費更合法。

但是現實中,幾乎所有中國人都相信,所有土地都歸「國家」。官員們更是堅信這點。

從這個角度,我理解雲浩在視頻中的理直氣壯。在被免職(請注意這不屬於處分的一種)後,雲浩一定還會很委屈,在全國各地的官員中,他還會收穫很多同情。

在土地現場動粗的,不止他一個官員。相反,跟很多同行比,他還相對克制。照視頻中所說,他這一方就是喊來二百號人,把那幾個承包戶揍一頓,對方還能蹦蹦日天不成?

只要來自官員,或被官員默許的法外暴力不會被追究,那麼他們必然會越來越依賴用暴力解決用法律沒法解決,或在領導要求的時限內依法解決不了的問題。

武力阻耕現場,雲浩和承包戶使用暴力的收益和風險嚴重不對等:

最致命的是,承包戶無法求助於本應中立裁決的警方,因為雲浩一行中就有穿警服的。你確信要報警嗎,哈哈你好,我是110,我正在你身邊……

雲浩一方打人抓人,100%的收益,0%的風險。你要是雲浩,你的態度也好不到哪裡。

另一邊,要是承包戶膽敢反抗,現場會挨頓打是必須的,還會馬上被抓,淪為祖國的敵人,刑拘文書上的犯罪嫌疑人,子孫都沒資格去接受雲浩的傳幫帶。

基層的這種管治邏輯,我稱之為「三尺以內的暴力「。只要你很清楚對面代表祖國的那群人,可以隨便打你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你大概率會老老實實做個群眾。

當然,我相信以中國之大,絕大多數雲浩還是講法的,即便現在不那麼講,但慢慢就會講了。

子姑待之。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賣杏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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