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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法委的老婆在省委大門口被6便衣警察暴打

——湖北省委門口領導家屬被便衣誤作信訪對象暴打





    
     2010年6月23日上午,在湖北省委南大門,發生一起六人圍毆一名體弱老婦的惡劣事件,大門幾個監控視頻清晰地記錄了這一暴力場面。經查實,打人者均系武漢市公安便衣,被打者陳玉蓮是湖北省政法委綜治維穩辦領導的妻子,這天他還在河南參加中央政法委召開的會議。2009年5月18日,這位被打家屬的丈夫參加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大會,作為先進代表曾受到了胡錦濤總書記的接見並握手留念(見圖1)。
    
     一、暴力「六打一」
    
     身心受傷的陳玉蓮現已住進了武漢大學中南醫院的綜合住院部(見圖2、3、4),經過幾天的治療,她神志才清醒過來。對於當天的情景,現在回憶起來她仍感到恐懼、屈辱。
    
     6月22日,陳玉蓮跟省委政法委領導預約第二天拜見他。6月23日早9:10,她來到省委大門口。哨兵問:「幹什麼?」她回答「我住桃山村(省委機關宿舍),是政法委的家屬,約了政法委領導談事。」哨兵就說「你給他打電話。」陳玉蓮低頭用手機撥號時,突然從省委大院裡衝出來六個便衣警察,一腳把她的手提包踢出幾米遠,一個身著黑色圓領衫、紅色短褲衩、戴著粗項鍊的光頭男人照著陳玉蓮頭部就是一拳,照其腿猛踢一腳,把她戴的帽子也打掉了,被打得東倒西歪、眼冒金花的陳玉蓮質問 「我是省委大院的家屬,你們為什麼打我?」光頭咆哮:「老子打的就是省委大院家屬,就是省長的老婆也打了,怎麼樣?」接著,六個人圍著她,左一腳,右一腳,像踢足球一樣在她身上猛踢,數次把她打倒在地。光頭一把將她仰面朝天地摔在大理石地面上,她掙扎著爬起來,三個便衣一涌而上,同時用腳猛踢她下身,再次用力把她揣倒地上,上身和頭部磕碰在崗亭鐵欄杆上,她躺在地上試圖用手機求救,便衣們將手機奪下摔毀。她被打倒了又爬起來,爬起來又被打倒,她在六個強悍男人的圍毆中,無謂地掙扎著,她被整整群毆16分鐘。省委大門口的攝影頭清晰地錄下這一恐怖的場面。
    
     在現場,華中農大醫院教授周旭榮和老伴付萬生親眼看到了這一可怕的一幕。周教授說:一個光頭,戴項鍊的人突然從省委大院衝出來,對著瘦弱的陳玉蓮照頭就是一拳,還把她往門旁推打。他實在看不下去,就上前勸說:「你們怎麼打人,還象個樣子嗎?」那人卻說「別人的事,你別管!」說完把他們往旁邊趕。圍觀者中有一個認識陳玉蓮的鄰居也上前勸說,「她是省委大院領導的家屬,你怎麼也打?」 「這不是你們的事,不用你們管!」光頭惡狠狠地狂哮,似乎要置人於死地。陳玉蓮的幾個鄰居從省委對面的小區跑過來,對這群打人的男人講,她是省政法委黃廳的愛人,你們不能打了。那六個便衣卻說你們叫她家裡來人把她弄走。鄰居要求他們給政法委打電話,六個便衣警察卻揚長而去。又過了近半小時,趴在地上神志不清的陳玉蓮,被人用車拉到了湖北省信訪中心,關進了鐵門裡面的公安室,由兩名警察看守著。
    
     一個半小時後,陳玉蓮才緩緩清醒過來。她看到面前一雙大腳對著她的臉,是一名看守她的公安幹警的腳翹在桌面上。她要求打電話給丈夫,遠在河南省開會的丈夫,他不敢相信發生在其妻身上的事。他迅速報告給政法委領導,約11:52,陳玉蓮才被解救出來,被送往武漢中南醫院,她頭上,身上,胳膊上、腿上遍布傷痕。診斷結果是,她被打成腦震盪,軟組織挫傷幾十處,左腳功能障礙,穀物神經紊亂……她躺在病床上,渾身哆嗦,嘔吐腹瀉不止,發燒幾天,身心受到了重創。
    
     二、 公安機關稱:打人是誤會
    
     陳玉蓮在省委大門被打。省政法委領導幹部家屬在省委大門被打……這一消息迅速被傳開,人們開始懷疑,但很快得到了證實。6月23日,武漢市警局、武昌區政法委、武昌區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的領導紛紛趕到醫院看望陳玉蓮,並當面道歉。這一幕似乎有些莫大的諷刺。
    
     6月23日下午5點多鐘,武昌區委政法委副書記,武昌區公安分局政委,水果湖派出所所長等一行看望陳玉蓮。分局政委的一席話,讓在場人非常震驚。他說: 「領導知道這事後很重視,你看我第一時間趕了過來。」並說,「誤會,純屬誤會,沒想到打了這個大的領導夫人」。病床旁邊幾個看病號的人實在聽不下去,當場指責:「若是一般群眾是不是都可以隨便打,你們是不是打習慣了。」 陳玉蓮氣憤地說「你把我打死算了。」說完,又是一陣嘔吐。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143條規定「對他人進行毆打,體罰,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警察法》第22條,第48條,第 50條也規定,人警察察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執行職務中,侵犯公民或者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就連《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對普通公民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或者多次毆打傷害他人的行為,都要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三、 誰是元兇
    
     身為人警察察,競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省委大門前對一個進院辦事的體弱老婦群毆,誰給了他這個權力?或者說,是受誰的指使?武昌區警局政委幾句話,大家不難會發現幾個疑點:一是打人是正常的,只不過今天打錯了,所以稱誤會;二是因為你不是一般上訪群眾,而是省委大院領導家屬,所以誤會了;三是打人也是工作任務。
    
     由此可知,這次警察群體行兇,不是個人行為,而是工作安排。那麼誰策劃安排了警察在省委大門圍攻毆打陳玉蓮這一事件?這個幕後策劃者才是真正的元兇。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中國貿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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