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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彼得:郭美美之上更有「中國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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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北京警方「揭盅」已經一周過去,各種「揭批」工作似乎才剛剛開始。

自從郭美美被北京警方「揭盅」,國內各種正人君子紛紛跳將出來展開漫罵,有罵郭「賣肉的」,有痛斥她自高身價的,迄今已經一周過去,而各種「揭批」工作似乎才剛剛開始,各種媒體可謂是「咬定青山不放鬆」。

還有人興沖沖地論證說,《玉堂春》時原蘇三跟客人的首次交易費用是12萬元人民幣,包年每天約為4萬元,而唐朝長安名妓天水仙哥掀開帘子讓客人看一眼,也要價約4萬元人民幣,連白居易憑他全年的工資也只夠看兩眼。而在當代,因為「約炮」信息獲取的便捷化,妓女的定價已經直線下降,唯普通勞動者的三兩倍而已。郭美美一次性交易能夠拿到幾十萬元,是因為她懂得並運用了一系列的當代營銷技巧。

看到這裡,我發現當代中國人的無聊,甚至可以說,中國人相當無恥。就算郭美美是一個「賣肉的」,值得諷刺挖苦嗎?南方民謠云:「一不偷二不搶,懷裡摟著共產黨;不占地不占房,工作只要一張床;不生女不生男,不給政府添麻煩;無噪音無污染,只是偶爾喊一喊;不集資不貸款,自帶設備搞發展。」嘲笑郭美美,不是恃強凌弱的小癟三,就是被當局牽著鼻子走的蠢驢,還在那裡歡快地嘶鳴著。

出賣肉體者,雖然道德上不甚光彩,但畢竟也算是靠誠實勞動致富者。賣肉者中,不免也有一些出於貪慕虛榮者,但總的來說畢竟是社會弱者,因為出身於社會下層,既無金融資本又無社會關係,只好以青春為籌碼,且行且尋人生轉機。

但環顧中國,出賣肉體者固然不少,而出賣靈魂者尤多,可以說是遍布國中,不賣靈魂者幾希。剛剛被判死刑的所謂民營企業家劉漢,持有境內外上市公司5家,擁有全資及控股企業30多家,據說身價三四百億元,不過現在證明,他不過是周永康在四川的一個馬仔。涉及周案的還有一批男男女婦企業家,平日裡風風光光,現在面目被戳穿,原來也只是周家的一隻只白手套。從副部級的李春城、冀文林,到中央委員級的蔣潔敏、李東生,這些人在黨內是高級領導幹部,在人民面前是權力行使者、為人民謀幸福者、馬列主義宣講者,但光環退去現出原形,他們一個個不過是周永康的乾兒子、龜孫子。

所以這些人,包括民營企業家、中央企業CEO和中央委員們,他們日理萬機又風風光光,但說穿了不過是替周永康撓痒痒、舔屁股、摳腳丫子,全心全意讓他爽。這些人動機比郭美美純良?人格比郭美美光明正大?策略比郭美美講究?結果比郭美美有益於人民、有益於社會?我看是恰恰相反。相比之下,郭美美賣肉不賣靈魂,她的人格還算是「獨立」而「自由」的。即便她有害於嫖客,畢竟於社會危害極小。

可能有些人會慶幸自己不是周永康的馬仔和白手套,自己擁有體面職業,一路行來沒有做什麼虧心事。官、知識分子與工、農、兵、學、商共六大類國民身份,有誰敢說自己是道德上的赤子?中國的知識分子,拿著所謂社科基金,說了多少昧良心的鬼話?調查郭美美的警察,曾經多少次將自己的靈魂出賣給魔鬼?就是那些以挖掘郭美美真相的記者,說穿了不過是在爭搶主人扔到桌子底下的骨頭。社會上稱記者為「妓者」,無非是說這是一群沒有節操的人,他們是一群權力的走狗、幫忙圓謊者、到處找紅包的無原則吹捧者。

相比之下,中國的民營企業家應當是最具有獨立人格的一群人,但其實不然,他們一向習慣於跟權力勾勾搭搭。他們向郭美美付錢,很可能比他們孝敬爹媽的錢還多,卻將「春宵」奉送給掌權者。他們並不比郭美美擁有更多道德正當性。

就算是周永康、徐才厚,做到大家公認的大爺,家裡金山銀山,但他不僅曾經有過長期當孫子的經歷,而且就是現在,怕也未必沒有需要經常孝敬請安的爺爺。一百八十多年前,黑格爾在其《歷史哲學》講演中斷言,中國人「個人敬謹服從,相應地放棄了他的反省和獨立。」除了最高統治者,中國人其實都是「賤人」。人們的靈魂不是沒有,就是被賣掉了。

詆毀郭美美能夠在中國掀起高潮,這也是說明,中國人實在是無以為樂,於是齊心協力要從一個女子身上擠出一點快樂,用打雞血的方法滋補一下大眾蒼白的人生,苦中作樂,得作樂處且作樂。這是一種道德上的自甘墮落。

來源:香港東方日報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趙亮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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