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近半個月的財新傳媒與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郭文貴之爭又有新進展。4月14日上午11時,財新傳媒在其網站上發布《財新傳媒關於「郭文貴誹謗事件」的法律行動通報》一文。
文章稱,針對郭文貴的行為,財新傳媒及財新傳媒總發行人兼總編輯胡舒立已向北京、香港兩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事件起源於3月底財新傳媒針對郭文貴的新聞報導,報導用上萬字的篇幅報導了郭文貴的「發家史」,以及郭文貴取得房地產項目「盤古大觀」開發權的具體細節。
3月29日晚,郭文貴通過盤古大觀官方微博發文稱財新傳媒報導不實,並表示「胡舒立利用財新等多個媒體,對郭文貴進行與事實完全不符的報導,惡意操縱虛假輿論」、「要求與胡舒立進行公開媒體對話」。
文中,郭文貴提及許多未能證實且涉及胡舒立隱私的情節。不久,相關情節被澄清。
3月30日,財新傳媒做出回應稱,郭文貴通過媒體和網際網路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侮辱財新傳媒總編輯胡舒立女士的人格,財新傳媒已採取相關措施,固定造謠者與傳謠者涉嫌犯罪的相關證據,並向警方報案。
4月14日,財新傳媒在其網站上發布聲明稱,針對財新傳媒的《權力獵手郭文貴》等新聞報導,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及郭文貴通過媒體和網際網路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侮辱財新傳媒總編輯胡舒立女士的人格,其行為不僅侵犯了財新傳媒和胡舒立的合法權益,也涉嫌構成損害商業信譽罪和誹謗罪。
聲明表示,鑑於上述三方的違法行為發生在中國大陸、中國香港和美國,屬於不同的法律轄區,財新傳媒已在北京、香港和美國聘請律師,追究上述三方的法律責任。澎湃新聞
以下為通報全文:
財新傳媒關於「郭文貴誹謗事件」的法律行動通報
近期,針對財新傳媒的正常新聞報導《權力獵手郭文貴》等,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及郭文貴通過媒體和網際網路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惡意貶損財新傳媒之職業公信力,侮辱財新傳媒總編輯胡舒立女士的人格,手段及影響均極其惡劣。
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及郭文貴的行為不僅侵犯了財新傳媒和胡舒立的合法權益,也涉嫌構成損害商業信譽罪和誹謗罪。
鑑於上述三方的違法行為發生在中國大陸、中國香港和美國,屬於不同的法律轄區,財新傳媒已在北京、香港和美國聘請律師,追究上述三方的法律責任。
財新傳媒在事發後即向北京市公安機關報案;此後,財新傳媒和胡舒立女士已在北京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及郭文貴的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
財新傳媒和胡舒立女士已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頒令,就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及郭文貴散布的誹謗內容,對財新傳媒和胡舒立女士造成的損害作出賠償,並要求禁止郭文貴本人或透過他人繼續散布類似的誹謗內容。
同時,財新傳媒也在境內外對傳謠者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日前已分別向《香港商報》、《蘋果日報》、博訊網、京報網發送律師函,要求停止傳播誹謗謠言行為。之後,以上幾家媒體網站已將相關內容撤下。財新傳媒的其他法律行動正在進行中。
以上特通報。
財新傳媒法律部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