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人臉識別技術可辨別人們的性別、年齡以及他們的情感狀態。
中國動物園採用人臉識別進行遊客入園驗證,被法學教授告上法庭。法院一審認定收集個人信息已獲知情同意,但合同履行期間單方面將指紋識別變為人臉識別,屬於違約行為。原告稱考慮上訴
據財新網11月21日消息,歷時一年多,備受關注的中國「人臉識別第一案」終於等來一審判決。11月20日,杭州市富陽區法院公開宣判,判令杭州野生動物世界賠償原告郭兵合同利益損失及交通費共計1038元,刪除其辦理指紋年卡時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內的面部特徵信息,並駁回郭兵提出的確認野生動物世界店堂告示、簡訊通知中相關內容無效等其他訴訟請求。
富陽法院認為,園方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指紋識別、人臉識別等生物識別技術,其行為本身並未違反法律規定的原則要求。但是,在合同履行期間將原指紋識別入園方式變更為人臉識別方式,屬於單方變更合同的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郭兵向財新記者表示,對這一判決結果「部分滿意」,將考慮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