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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酷刑致殘 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申請國家賠償

廣東省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黃柱峰4月初被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構陷到茂南區法院。家屬為他聘請的律師發現他被迫害成殘疾沒得到賠償,因而為他申請國家賠償。

廣東省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黃柱峰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明慧網)

廣東省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黃柱峰4月初被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構陷到茂南區法院。家屬為他聘請的律師發現他被迫害成殘疾沒得到賠償,因而為他申請國家賠償。

明慧網報導,4月6日上午,律師在會見黃柱峰時,發現他被迫害成殘疾沒得到國家賠償。

4月14日上午,律師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黃柱峰,並向曾經迫害他的單位廣東省三水強制隔離戒毒所(原廣東省三水勞動教養所)申請國家賠償。

黃柱峰,電氣自動化專科畢業,有五級電工證和助理工程師證。他因不放棄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2001年8月1日被綁架、非法勞教,在三水勞教所遭受種種殘忍酷刑,被迫害致殘。

2020年12月12日下午4點許,黃柱峰下班到租房樓下,被茂名市警局茂南分局、站前路派出所等警察突然綁架。便衣、警察、居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人員江志雄等十幾個人對其非法抄家。

他的妻子謝月珍和15歲小孩也被綁架到站前路派出所非法審問。

警察威脅、恐嚇謝月珍,要她簽放棄修煉的所謂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謝月珍拒絕,遭警察威脅:「不簽就送看守所。」

警察又去恐嚇她未成年的小孩,誘騙其簽字,指證黃柱峰所謂「犯罪」的材料。直到次日中午,謝月珍母子倆才得以回家。小孩受驚嚇後輟學。

12月18日左右,警察監聽黃柱峰家電話,得知其家人要為他聘請律師。數日後,茂名「610」等人員就上他家裡威脅其妻不要請律師,並逼迫她簽「三書」。

12月22日,黃柱峰被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非法逮捕,2021年2月18日,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4月初,被非法起訴到茂南區法院。

構陷黃柱峰的人是茂南區站前街道辦事處綜合治理辦負責人江志雄、茂南區站前街道辦人員陳華女。兩人多次找黃柱峰交談,把他講的法輪功真相作為他「犯罪」的證據。

12月24日上午,家屬聘請的律師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黃柱峰,得知他因不簽「三書」而被綁架,被送入茂名第一看守所後,仍然不簽字。

2021年4月6日,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多次到茂南區法院遞交黃柱峰家屬的委託書和手續,被法官周晉鋒拒絕。律師多次要求面見周法官未果,因而提出去見法院院長。

隨即,來了6個特警圍住律師,問其為何去見院長。

律師拒絕告知,並要求他們拿出警察證。特警不敢拿,在接到一個電話後很快都離開了。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夏雨荷

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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