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深夜
演員王東的妻子
在個人微博上發布視頻
控訴王東家暴
畫面中
王東有跳起來
用腳踹的動作
並喊道
"什麼也不干,我弄死你"
"幹什麼,一起死是吧"
視頻最後
王東的妻子還貼出了
懷孕七個月時
被毆打的照片
"由於沒有監控
他不承認"
視頻曝光後
相關話題衝到熱搜第一
8月27日凌晨
王東發文回應
對過激行為道歉
"終於解脫了
再也不會被折磨和威脅了"
對於占用公共資源跟大家道歉,也對我當時的過激行為道歉。但是現在,我終於解脫了,再也不會被折磨和威脅了。
我曾經對生活也有期許,努力過,包容過,毫無喘息的控制不是正常的夫妻關係。
但是我真的很想說一下,這並非是事情的全貌和真相。
已委託律師處理相關事宜,請大家給予我們一些私人空間,對不起打擾大家了!
據悉
演員王東出生於1978年
曾出演過
《都挺好》《克拉戀人》
《與君初相識》
等多部電視劇作品
普法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於存在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情形的,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也有關於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相關規定,即當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以下措施: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以及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此外,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反家庭暴力法附則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也就是說,只要你們在一起共同生活,發生的任何暴力行為都可以被納入家庭暴力範疇,均受法律約束。
家庭暴力不僅受民事法律的規制,如果情節嚴重的,可能會構成虐待罪或者是故意傷害罪。
因此,一旦不幸遭遇家庭暴力時,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時撥打110報警,配合當地派出所進行傷情鑑定,或者向婦聯等相關機構求助。也可以保留好傷情鑑定書、出警記錄、錄音、監控視頻等證據,向居住地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起訴離婚,避免再次受到侵害。
不論男性還是女性,在面對家暴時只有自身硬氣,並積極採取措施予以應對,才能讓施惡者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