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對比 > 正文

404文:一年後再問:中國還有多少個豐縣?

作者:

電影《盲山》劇照(來自豆瓣)

倍受關注的「豐縣鐵鏈女事件」一審公開宣判,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董志民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其他另外五人犯拐賣婦女罪,分別被判刑並處罰金。

雖然新華社發布了官方通報《「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關案件一審宣判:董志民獲刑九年》與回應《「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關案件一審及後續情況六問》,但公眾仍有幾個重要的追問:

1.被告人董志民為何沒有被判處強姦罪?

2.董志民量刑九年是不是太低了?

3.相關的司法、行政機關是否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一年以前,我們發布了文章《中國還有多少個豐縣?|搜信源》,提出:「公眾關注「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程度之高,是因為這並不是一個個體事件,而是一個系統性的惡疾,是一個中國人必須去勇敢面對和割掉的毒瘤。」我們因此大聲發問:中國還有多少個豐縣?解救了這一名鐵鏈女性之後又該怎麼辦?

我們回看去年根據這些問題尋找到的信源,發現此次判決仍然陷入了舊的系統性問題之中,於是我們將相關信息挑出來,再次發問:中國還有多少個豐縣?

有關打擊婦女拐賣立法與執法缺陷的研究

網際網路需要有記憶

有關徐州及全國婦女拐賣數據的挖掘

救助被拐賣婦女

有關婦女被拐賣原因的研究

有關打擊婦女拐賣立法與執法缺陷的研究

1.《「拐賣、收買婦女、兒童犯罪」司法案例數據分析報告》

信源:北大法寶

拐賣婦女、兒童案件中被告人的判罰情況

該文章發布於2019年4月。研究選取了72例拐賣婦女兒童的重大典型案件作為樣本,從發布情況、拐賣對象、刑期刑種三個方面,對此類刑事案件的司法實踐情況進行分析。研究者分析認為,我國對拐賣和收買婦女、兒童類犯罪的量刑處罰**較低,大多數被告人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連結

2.《對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司法實況的概要分析——以400份判決書為觀察對象》

信源:微信公眾號「研說法」

文章發布於2022年2月5日。該研究選取了477份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判決書,從案件的時空分布、審理法院級別、刑期刑種、與收買行為並罰的他罪(如強姦罪、非法拘禁罪、組織賣淫罪)、犯罪目的等方面進行分析。

研究重點關注了被拐賣婦女的精神狀況。統計結果顯示,在477份判決書中,涉及被害人精神疾病的判決書為81篇,占比約18%。其中,有判決明確認定了犯罪行為與原告的精神障礙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即犯罪行為導致了原告的精神障礙。但有些情況下前述兩者間的因果關係面臨證明困難問題;在少數實踐中,還出現了將被害人為精神殘疾人與被告人具有認罪認罰、坦白情節等綜合起來考量從輕處罰的情況;此外,對於被害人患有精神障礙、無自我防衛能力,是否判處被告人犯強姦罪也存在差異。

連結

3.《從665份判決書看應不應提刑——收買被拐賣的婦女案件實證研究》

信源:微信公眾號「小包公」

收買被拐女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誘因統計

文章發布於2022年2月11日。該研究選取了665份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判決文書作為樣本,時間範圍為2009至2021年,主要有以下發現:

婦女被販賣的交易金額主要集中於1-5萬元(占36.5%)和5-10萬元(占比25.6%);

共有532件案件的犯罪目的為「結婚/生小孩」,占比為81.4%;

被告人大多屬於低學歷的社會底層人員,60.2%的被告人未接受過九年義務教育;30.41%的被告人接受了九年義務教育,兩者合計占比90.61%;

被告人被以數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僅占比10.86%;收買被拐女後存在其他性質嚴重的犯罪行為被追究的概率較小

被拐女願意繼續與收買人共同生活的案件共計62件,占比為9.48%不願意繼續與收買人共同生活的案件共計592件,占比為90.52%

在654個樣本中,被害人成功自救的案件共計49件,占比7.49%。經篩查發現:這49個案件中,被害人在未受到實質性的傷害之前就成功脫困的案件僅有8件

連結

《中國雲南省婦女兒童拐賣研究》(Yunnan Province, China Situation of Trafficking in Children and Women: A Rapid Assessment)

信源: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

報告封面

2000年,國際勞工組織開展雲南拐賣婦女兒童現狀的評估工作,並針對拐賣發生的原因進行了研究。

研究指出了兩個立法漏洞。首先,即使婚姻是強迫的,買方丈夫和其家人也可以獲得做婚生孩子父親的權力;其次,受害人的家人雖然可以就經濟損失起訴人販子,但他們可以要求的賠償僅限於犯罪活動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而不能就精神痛苦或間接損失提出索賠。而且,這類案件常常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受害人及其家人常常面臨漫長而昂貴的折磨。

連結

網際網路需要有記憶

1.豐縣事件相關文章存檔信源:志願者

志願者將2022年1月29日至2月18日微信公眾號上出現的有關「江蘇徐州豐縣生育八孩女子」的相關文章整理並存檔。該作者運用「網際網路檔案館的時光機工具」(Internet Archive Wayback Machine)和Archive.today將這些文章備份,並持續更新。豐縣事件所暴露的婦女權益、人口販賣、新聞媒體監督缺位、立法與執法漏洞等問題不應隨著一紙通告而銷聲匿跡,需要公眾持續追蹤,直至社會發生真正的改變。

[page]

2.《報導不足——「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中的新聞業症候》

信源:微信公眾號「肖一涼介」

文章盤點了8家中央級媒體、8家行業主串流媒體和3家江蘇本地媒體自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對「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的報導情況,發現1月28日至2月7日期間,僅有少數媒體對此事件進行了報導;2月7日過後,媒體開始大量集中報導,尤以2月10日最甚。

整體觀之,媒體報導主要集中在四次官方通報日期左右,此間的空白日期未有媒體展開報導。而從報導內容來看,媒體幾乎全部停留在對官方通報的轉載及解讀上,沒有對事件的深度報導甚至是詳細報導。

遺憾的是,該文章已經看不到了。

連結

有關徐州及全國婦女拐賣數據的挖掘

1.《關於我國買賣婦女社會現象的分析》

作者:莊平,山東大學社會學系

文章原載於《社會學研究》1991年第5期。文中提到,「在1985年至1988年間,江蘇省徐州市(所屬6縣)流入外地婦女25347名,其中被拐賣的達5991名,占23.6%;1988年,徐州市先後查獲了拐賣人口的犯罪團伙94個,成員349人,占當年查獲拐賣人口犯罪分子總數的72.7%山西省渾源縣1988年下半年,28個鄉有23個鄉流入外來婦女509名,屬拐賣的有456名,占89%。」

作者還提到一些收買婦女嚴重的地區:「從婦女流入買進的流向看,近年發現,在山東、河北南半部、蘇北、河南等此類現象多有發生。河北省曲陽縣是買賣婦女較嚴重縣,近幾年來,流落本縣的婦女達500人之多,大都是來自西南部省區。如山東省高青縣,1986年以前,流入婦女551名,1987年流入20名,1988年流入109名,共計860人,屬於拐賣的有百人。被買賣的婦女多數是來自雲南省,有的一個鄉就買進20多名南方婦女。」

連結

相關信源:

《2021年徐州市統計年鑑》連結

2000年-2021年江蘇統計年鑑

2.《華東五省雲南/廣西籍未成年被拐賣/騙婦女/兒童流入地個案研究》

作者:王金玲,浙江省社科院社會學所

文章原載於《浙江學刊》2005年第4期。文章指出,1970年以來在中國大陸省際拐賣/騙人口中,浙江、福建、江蘇、山東、安徽是最主要的流入省份;雲南、貴州、廣西、四川、新疆是最主要的流出省份。其中,江蘇省被拐賣婦女的流入過程可分為初始(1980年代初)、發展(1985-1993年)、滾動發展(1993-2000年)和萎縮(2000年後)四個階段。

在發展階段中,江蘇逐漸成為被拐賣婦女的重要買方市場,通過婚姻途徑拐賣/騙的雲南籍婦女流入江蘇的現象迅速增加,並在1988-1990年形成高峰,最高峰時,一年被拐賣到徐州的外地婚遷婦女就有2000-3000人。

連結

3.全國公安機關破獲拐賣婦女案件數

信源:國家統計局

《2020中國婦女兒童狀況統計資料》封面

《中國婦女兒童狀況統計資料》記錄了2010年至今全國公安機關針對拐賣婦女兒童的立案數及破案數,讀者可在第九章「法律保護」中查閱。數據顯示,2010-2019年,全國公安機關拐賣婦女兒童案件立案數為112,703起,其中共破獲20,319起拐賣婦女案。

目前該資料無法通過免費渠道獲得,但讀者可以通過《2021中國統計年鑑》「二十四、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公安機關立案的刑事案件及構成」查找歷年拐賣婦女兒童立案數。

2020年中國婦女兒童狀況統計資料數據

2014-2020年中國婦女兒童狀況統計資料

1999-2021年中國統計年鑑

有關婦女被拐賣原因的研究

《適婚婦女短缺是否會導致強迫婚姻下的婦女拐賣?以中國為例》(Does the Shortage of Marriageable Women Induce the Trafficking of Women for Forced Marriage? Evidence From China)

作者:Wanru Xiong,美國普林斯頓大學

適婚婦女的短缺是否誘發了以強迫婚姻為目的拐賣婦女行為?該研究選取了1,215起拐賣婦女並強迫結婚的案件,時間跨度為2010-2018年,共涉及中國26個省份,並結合當地的社會經濟、人口數據進行分析。作者分析認為,適齡婦女短缺並不是導致婦女拐賣的直接原因;即便是適婚年齡段人口男女比較為持平的地區,也可能會有收買婦女來達到結婚目的之現象。

研究者分析認為,重男輕女的父權觀念所導致的出生人口高性別比、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導致的性別遷徙、適婚女性短缺下底層男性面臨的婚姻擠壓,是導致以強迫結婚為目的拐賣婦女現象的根本原因。

連結

2.《20世紀中國出生人口的「失蹤女性」》(Estimates of Missing Women in Twentieth Century China)

作者:Quanbao Jiang, Shuzhuo Li, Marcus W. Feldman and Jesús Javier Sánchez-Barricarte

1900-2000年人口普查中按出生隊列劃分的「失蹤婦女」百分比

論文發表於2012年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國家醫學圖書館(NIH/NLM)的生物醫學和生命科學期刊檔案PMC。「女性失蹤」現象是指由性別選擇性人工流產、殺害遺棄女嬰、醫療保健差導致的女嬰早夭、瞞報誤報女嬰出生情況等原因造成的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衡現象。該研究估算了20世紀中國出生人口中的「失蹤女性」數量和趨勢:1949年以前,「失蹤女性」的比例較高;1949-1980年間,「失蹤女性」的比例有所波動,但普遍保持在4%以下的較低水平;1980年以後,隨著經濟改革和計劃生育的嚴格實施,「失蹤女性」的比例開始回升。

研究認為,「女性失蹤」現象反映了重男輕女的思想,這種性別歧視導致了中國人口性別失衡,隨著性別比失衡的出生隊列逐漸達到適婚年齡,男性所面臨的婚姻壓力也越來越大。這一問題在貧困地區尤為突出,並可能會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損害整個社會的福祉,損害中國人口和社會的長期可持續發展。

連結

1982-2017年中國出生人口性別比數據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廣松

來源:搜信源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家在美國 放眼世界 魂系中華
Copyright © 2006 - 2024 by Aboluowang

投稿 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