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晚間,34歲的Jason Bitton開車撞上了谷歌總部附近的大樓。
一名12歲的女孩和兩名成年女性不幸受傷,目前三名傷者已被送醫。
警方稱,Bitton在附近被捕,並被指控三項襲擊未遂罪。他還面臨魯莽危害和企圖魯莽駕駛的指控,目前還在等待提審。
文件稱,透過車窗,急救人員發現他赤裸著上身,褲子垂到膝蓋以下。
一名警察打破了副駕駛的車窗來幫助Bitton,但立即聞到了強烈的汽油味。
Bitton從車內被救出來時,看上去渾身濕透、滿頭大汗。
在混亂的事故現場,車輛旁邊散落著一些雜物。其中一個彩色的字牌非常醒目。上面寫著拼寫錯誤的:「谷歌折磨我」(GOOGLE TORTERD ME)。
除此之外,還發現一個紅色的煤氣罐、藥瓶、棒球帽等物。
Bitton多年來一直聲稱,谷歌在他所有的電子設備上突然使用強光來虐待他。
2021年,他在自己的社交媒體中寫道:「我猜谷歌認為在整個 Android系統中折磨某人是可行的,而且已經近4年沒有安全更新了。」
他還多次指責谷歌的「新聞審查制度」。
Bitton還曾向警方「科普」:「美國已經垮台了,憲法被大科技公司削弱,人工智慧在社會中被錯誤的使用。」
法庭記錄顯示,Bitton曾於2019年在布魯克林最高法院對谷歌提起訴訟。
起訴書指出,Bitton「被診斷出患有極度畏光症」,對光極度敏感。
聲明稱,由於谷歌所謂的「酷刑」,他「多次因頭痛、眼痛、脊柱和身體疼痛而去醫院」。
他還聲稱他們可以「秘密地傷害和騷擾」他。
不過,法庭最終駁回了Bitton的動議。
有網友覺得:「類似的事情頻頻發生,我們需要讓精神病院恢復服務。像這樣精神不穩定的人和把人推到地鐵軌道上的暴力犯罪分子,現在有太多情緒不穩定的人隨時準備傷害別人。」
也有網友認為:「谷歌本來就有問題,谷歌因非法收集和共享信息曾經就被罰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