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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銀行這規定 加國華人存款200萬卻丟應得利息

多倫多一位華人新移民將200萬加元存款到銀行帳戶,到結算利息時卻被告知這個帳戶的最高限額是100萬加元,所以他只能得到100萬加元的應得利息,投訴後被告知你自己在帳戶文件上簽字了,就表示你知情並同意了。這位網友希望通過此事給華人網友提個醒,因為他問過幾位朋友沒有人對此知情,甚至在銀行工作的朋友也不知道這個特殊規定。

據李先生介紹,他去年登陸移民加拿大,把國內的錢帶一分部過來,所以打算把錢存進銀行。因為考慮到可能會買房,他不打算把存款存入定期帳戶,當時銀行工作人員告訴他,有一個特殊優惠活期帳戶叫增強儲蓄帳戶(Savings Amplifier Account),既可以靈活取款,又可以在特定期限內享受4.5%的獎勵利息,李先生當即同意辦理。

幾個月後李先生的太太也登陸加拿大,又帶了一筆錢過來,而此時因為加息,這個活期帳戶的獎勵利息已經高達5%,就這樣,李先生夫婦將超過200萬加元存入此帳戶內。

但是到了結算利息時李先生發現數字不對,馬上找銀行理論。但是被告知,這個帳戶規定獎勵利息最高限額只能存100萬,超過部分就不再享受獎勵利息了。算下來李先生損失了至少7000多元的利息。

李先生說,如果銀行有這樣的規定,存款時銀行的理財顧問就應該告訴他,讓他簽署文件時明白此事。事實上理財顧問根本就沒有提到這個最高限額100萬的事,李先生認為實際上這位理財顧問自己也不清楚獎勵利息帳戶最高限額只能存100萬的規定。

李先生覺得很冤,向銀行投訴。李先生說,道理很簡單,如果是你,最高限額100萬的帳戶,你會在其中存入超過200萬元嗎?

圖源:passiveincomemd

銀行拒絕任何賠償的理由是因為李先生在帳戶文件上簽字了。李先生說,是的,我的確簽過字。問題是,銀行是否盡到了應有的職責,充分披露了我在簽署什麼?理財顧問是否有意無意地隱瞞了部分信息?

銀行給李先生回信截圖

銀行給李先生的回信說,如果李先生對銀行回應不滿意,可以聯繫銀行服務和投資(OBSI)的仲裁員,請求進一步審查。但李先生知道繼續投訴也意義不大,畢竟他簽過字,而他根本沒有讀那厚厚一沓的協議。

李先生以為自己是新移民,不懂銀行的這個規定,他特地請教了幾個老移民朋友,但是大家都沒有聽說過最高限額只能存100萬的規定。李先生希望通過媒體給華人網友提個醒,簽協議前一定要自己閱讀,不能憑對方口說,畢竟口說無憑。

本網通過電子郵件要求涉事銀行置評,截至發稿未得到回覆。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方尋

來源:加國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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