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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鍾睒睒等眾多富豪!中國個人信息遭大規模售賣

——中國企業家個資遭大規模售賣

中國個人信息遭大規模泄露,其中包括「中國首富」鍾睒睒等多位知名企業家手機號在網絡平台上售賣,數以億計的企業工商信息,平均約2分錢一條。據陸媒日前披露,其中一家大規模售賣企業家個人信息的平台名為「勵銷雲」,背後股東涉及騰訊和中共財政部。

大陸律師表示,平台大規模售賣企業家電話號碼的行為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及刑法,涉嫌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示意圖。

中國個人信息遭大規模泄露,其中包括「中國首富」鍾睒睒等多位知名企業家手機號在網絡平台上售賣,數以億計的企業工商信息,平均約2分錢一條。據陸媒日前披露,其中一家大規模售賣企業家個人信息的平台名為「勵銷雲」,背後股東涉及騰訊和中共財政部。

5月14日,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一家名為「探客查」的平台正在大規模售賣企業家個人信息,號稱覆蓋「2億+企業資料庫」「10億+線索聯繫方式」。

另一家大規模售賣企業家個人信息的平台名為「勵銷雲」,號稱「覆蓋2.7億+企業工商信息,5.3億+聯繫人,上海數據交易所(以下簡稱上海數交所)掛牌」。在該平台上也發現多位企業家手機號在售。

經核實,上述平台銷售的農夫山泉創始人鍾睒睒、森馬服飾創始人邱光和、榮盛集團董事長李水榮、新尚集團董事長唐立新、蜜雪冰城實控人張紅甫、鍾薛高創始人林盛、蔚來汽車聯合創始人秦力洪手機號均為其本人所有並正在使用。

胡潤百富榜顯示,多位被泄露個人信息的企業家(家族)財富超百億元,包括並不限於農夫山泉創始人鍾睒睒(4500億元,今年是第四次成為中國首富)、榮盛集團李水榮(680億元)、蜜雪冰城實控人張紅甫(280億元)、新尚集團董事長唐立新(170億元)、森馬服飾創始人邱光和家族(155億元)。

此外,還有一些知名企業家的手機號在售,包括牧原股份實控人錢瑛、藍思科技董事長周群飛、鍾薛高創始人林盛、喜茶創始人聶雲宸、蔚來汽車聯合創始人秦力洪等。

「980元包年,每月可查看企業數量5000條」,這是探客查平台的報價。按最大查詢數量計算,一條企業家的個人信息售價僅0.016元。這就意味著,以包年的價格大規模查詢鍾睒睒、李水榮等企業家的手機號,折合約2分錢一條。

海量企業家的個人電話竟以包年的價格售賣,平台從哪裡得到這些私人數據?

在探客查平台,農夫山泉創始人鍾睒睒等知名企業家的電話來源多被標註為「其它」或「智能關聯」,該平台標註的號碼「全網最早出現時間」集中在2023年5月或7月。

牧原股份實控人錢瑛的號碼來源則比較特殊,顯示為入口網站,「全網最早出現時間」為2018年9月。點擊錢瑛號碼的來源連結,網頁分別跳轉至順企網、利酷搜黃頁網、搜了網、找找去網,這些網站完整展示了錢瑛的電話號碼,與探客查顯示一致。

更有甚者,銷售方還開展直接針對意向客戶的電銷業務。

「行業排名第一,資料庫在上海數交所掛牌。」「騰訊創投參股的勵銷雲,專門做大數據找客系統加智能外呼系統。」「2.7億條企業數據已經在國家備案。」這是上海微問家資訊技術有限公司(簡稱「微問家」)銷售人員電銷時的介紹。微問家旗下的獲客系統名為勵銷雲。

該銷售人員說,「我們主要是找銷售型企業,只要你做B端(企業用戶)業務,這個產品肯定用得上。包年整套數據16800元,智能外呼機器人5000元一台,一天可以打1000個電話。」

這名銷售人員的名片上使用了騰訊標識,微信名稱也特別標註「騰訊勵銷雲~某某」,但其出示的銷售合同模板上並未出現騰訊字樣。

而騰訊有關人士就此表示:騰訊是勵銷雲的少數股權股東,占股不到9%,並不參與公司的日常營運。

上述銷售人員還提到:「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會也持有我們百分之四點幾的股份。」

經查詢,微問家股東包含深圳市騰訊產業創投有限公司(持股8.98%)及深圳國中中小企業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持股4.56%)。後者被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25%。

公開資料顯示,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有限公司由中共財政部、中國菸草等部委、國企牽頭,其中財政部為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42.66%。

另外,上述銷售人員還向《每日經濟新聞》出示了上海數交所「企業工商全景查詢」數據產品掛牌紀念證書、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備案證明及資訊安全管理體系ISO27001認證證書。

勵銷雲又是如何獲得海量企業家個人信息的?

對於數據來源,勵銷雲的多位銷售人員透露:一是大數據抓取電話後,與工商信息上的法定代表人名字比對匹配,同時跟三大電信營運商(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合作,得知電話實名信息;二是向各大平台支付費用,購買信息;三是利用「大數據+超鏈分析」技術抓取、整合各平台信息。

不過,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均否認售賣用戶個人信息。

上海百穀律師事務所律師高飛表示,上述平台大規模搜集、售賣企業家電話號碼的行為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及刑法,涉嫌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此外,如果有「撞庫」行為,還涉嫌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方尋

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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