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毀掉多少音樂家的夢想和人生?(圖片來源:Adobe Stock) 1966年馬思聰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67年1月15日與女兒馬瑞雪、夫人王慕理、兒子馬如龍乘「002」號電動拖船偷渡香港。 1967年4月12日美國國務院公布,北...
1967年1月15日夜,馬思聰以5萬港幣的代價,帶著其夫人、兒子、女兒,在新州登上了新州漁輪廠的電動拖船「002號」。這次偷渡的組織者為廣州一街道服務站的工人何天爵和原「002號」拖船的司機何炳權,船是他們偷出來的,乘坐者共5戶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