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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中國的活吃人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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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廣西整黨辦公室內部機密文件《廣西文革大事記1968年》記載,1968年6月,廣西武宣縣發生大規模吃人事件,「打死打傷523人,其中被吃掉肉肝的75人」。作家鄭義經實地調查走訪,估計武宣縣至少有200人被野蠻吃掉。

不是你不明白,這世界變化快:要是你以為生吃、燒烤人肉只發生在遙遠的古代或大饑荒和文革時期,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2010年2月4日,38歲的退伍軍人、中共黨員孫世山在朋友王維華和李軍的陪同下,到山東蓬萊潮水鎮店上村黨支部書記王家樂家,向王家樂和平暢李家村黨支部書記李亮基討要2萬多元的工程款,遭到王家樂組織的數十人的毒打,王家樂的舅子張強大喊:「操你媽的,我要讓你們見識見識什麼叫黑社會。我今天要吃人肉,吃你倆的肉。」不顧王維華的苦苦哀求,張從其手背上割下一塊直徑為5公分左右的肉,邊吃邊大喊「拿啤酒來」。張強再從王維華的手上割下一塊肉生吃:「好吃好吃、人肉的味道真不錯。」張強越吃越想吃,第三次從王維華的右手背上切下一塊肉,放在煤氣灶上烤了烤吃了下去。接下來,張強開始吃孫世山的肉,「故意用菜刀慢慢地切割他手上的肉,邊吃邊喝啤酒,疼得孫世山嘶啞痛哭,一邊的打手們不時地哈哈大笑」。

王家樂、李亮基這兩個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目睹了整個過程,不僅未制止張強等人的獸行,王家樂反倒打電話報警,顛倒黑白,說是孫世山到他家敲詐鬧事!

這起人神共憤的惡性活吃人肉事件,由於官場腐敗到了極點,至今未獲徹底解決:案發數日後,王家樂、張強被拘留,很快又被放了出來!受害人孫世山四處上訪、控告,除了向原來服役的部隊反映情況,還跑到大學校園和多家新聞媒體呼救求援,結果四處碰壁,飽嘗無處申冤的苦痛!張強竟公開放話:「如果再敢上訪,就滅掉你全家老小。」

新疆政協主辦的《亞洲中心時報》6月20日以《農民工討工錢遭遇「活吃人肉」橫禍》為題披露了駭人聽聞的「2•4活吃人肉」慘案,驚動了公安部。因為太過血腥,中共基層組織太過黑暗和潰爛,這條消息在各大媒體、入口網站和論壇被嚴禁轉載、報導和評論,《亞洲中心時報》的網站也遭到封殺。

7月底,國務委員公安部長孟建柱和山東省主要領導對蓬萊市「2•4活吃人肉」慘案分別作出批示:要求山東省各級司法機關嚴格執法, 認真總結反思、排除干擾、提高案件辦理時效性,限期完成對王家樂、張強等涉黑案件的偵破、起訴和依法審理判決,確保全國「2010嚴打鬥爭」的嚴肅性。

「縣官不如現管」,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公安部長的指示需要下面具體辦案人員的執行,目前的結果是:主犯張強被重新收監,而元兇 王家樂仍在取保候審!一個如此黑白分明、鐵證如山、罪大惡極的活吃人肉案,元兇在中共組織結構里處於最低級別,尚且辦得如此艱難,可見當今司法的腐敗程度。由於錯綜複雜的利益糾纏,中央對地方的控制越來越力不從心。

嚴懲王家樂一人不難,難的是牽涉到他背後的腐敗大網。中國官場的潛規則是,能夠用錢解決的問題都算不上是什麼大不了的問題。但是「2•4活吃人肉」案,錢能夠撫平被吃者心靈的巨痛,還是能夠安慰被極度震驚的社會公眾、修復日益激化的仇官情緒?

扯出蘿蔔帶出泥,中國大小官員都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王家樂若被依法處理,下令對王家樂取保候審的主辦 「2•4活吃人肉」案的蓬萊警局副局長李斌該當何罪?李斌何以會當上副局長?明明有兩個人被割肉生吃,為什麼法醫只鑑定一人,且鑑定結果為「輕傷」?李斌的保護傘是誰?他的保護傘的保護傘的保護傘又是誰?

果真要除惡務盡,只怕要一直追究到中南海!因此,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是官場又一重要的潛規則。屁股都不乾淨,都不想把事做絕,都想給自己留條後路,能不得罪人儘量不得罪人——當然,屁民除外,不把你吃了就算不錯了。

在惡性案件(事件)層出不窮、日新月異的今天,新聞熱點很快就會成為歷史。能拖就拖,能拖一天是一天,人們的注意力很快就會被別的熱點所吸引,這時候重罪輕判、甚至不判,或者在監獄裡調養一段時間再保外就醫,你奈我何?!

不改變一黨專政的體制,就不可能有效地制約權力。權貴組織指使黑惡打手生吃人肉,這種在國外恐怖片裡也想像不出來的情節,活生生地發生在「盛世中國」,也算是這個被錢權腐蝕的獨裁國家所具有的一個「特色」吧。

魯迅先生曾經發問:「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許還有?」呼籲「救救孩子」。關鍵在於,救孩子有一個前提條件,先保證自己不被吃掉!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中國人權雙周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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