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採訪分正當和非正當兩類,那麼什麼是正當的採訪,什麼是非正當的採訪?又由誰來界定採訪的正當和非正當?是不是說必須由官方對採訪做出正當與非正當的界定之後,被界定為正當的採訪才可進行,被界定為非正當的則不允許進行。在這種情況下,還可能有新聞自由嗎?還可能有真正的媒體、記者和新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