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的一家法院周五通報,原中央巡視組副組長董宏因收賄一審被判處死緩。青島市中級法院當天通報說,董宏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他當庭表示不上訴。通報說,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到2020年間,董宏利用擔任廣東國際信託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