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拘留、問詢等程序也被掃黑除惡扭曲,警局辦案以此為藉口不遵守規定,常常出現抓人後24小時不通知家屬,甚至幾個星期後家屬都不知道是因為什麼罪名被抓,被關在什麼地方。拘留所人滿為患,自掃黑除惡運動以來,「壞人」數量暴增,晚上睡覺時人擠人,起來上個廁所回去都沒有能躺的地方。律師會見更是百般刁難,後來乾脆在看守所掛起小白板,上邊寫著不允許律師會見的被關押者,這是對人權赤裸裸的踐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