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律師彭永峰如此評價於泓源:「他直接控制司法局,迫害高智晟,其實還迫害了其他許多律師,像李和平律師,像程凱律師,劉巍,唐吉田,江天勇。於泓源做了很多惡事,實際上我覺得都涉及到利用職務便利進行犯罪活動,很多是直接涉及到違法犯罪的事情。假如說中國向法治社會轉型的話,他可能首先面臨的是對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負責任的問題。」
據曾在中國代理多起法輪功案件的彭永峰律師介紹,自中共1999年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法輪功案件很少有二審法院發回重審或直接改判無罪的。這個案例說明,隨著要求清算血債幫罪行的呼聲越來越高,部分中共公檢法系統人員開始懼怕承擔責任。王紅亮、王愛英夫婦二人因修煉法輪功於2011年6月1號遭警察非法綁架。2012年2月,武安市法院判王紅亮冤獄3年,王愛英冤獄4年。中級法院於去年9月認定事實不清,發回武安市法院重新審理。而武安市法院於2013年2月2號以「取保候審」的名義釋放了王紅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