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崔永元曝出的「陝西千億礦權醜聞」牽出了最高法院的「副卷」事件,「副卷」可以成為領導和有關部門干預審判,以及上級法院干預下級法院審判的「黑盒子」。 「正卷、副卷分立,副卷一律不對外公開」的做法缺乏必要的法律及法理基礎,滋生司法腐敗,助長權力尋租空間,背離了我國《憲法》、訴訟程序法對於「司法公開」、「審判公開」的立法本意,並與《律師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構成了直接衝突,對我國法律體系的統一性、協調性帶來破壞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