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亞洲電台報導)中國國務院法制辦日前公布《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明確縣級以上政府應將三公經費納入預算管理,並定期公布預算、決算;不得超標配備公務用車等。不過,分析人士和網民普遍對這一條例的可行性表示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