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9月,國民政府以「整飭紀綱」、「戡亂建國」需要厲行節約為由出台了「禁舞令」,上海依靠舞廳伴舞為生的舞女,領班,樂師等多達成千上萬,1948年1月31日新仙林舞廳同業大會之後,舞女們遂聚集前往社會局抗議,抗議的舞女和人群最終衝進了社會局,並對辦公場所進行了打砸。1948年3月31日禁舞令取消,上海各大舞廳又照常燈紅酒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