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他們屢遭黑社會的襲擊,頻遭警察的暴力執法,當布彈槍射中他們的眼睛,當棍棒打破了他們的頭顱,當催淚瓦斯,高壓水槍向他們撲面而來,他們不能永遠不作任何反抗。難道他們所做的只有逃跑嗎?即使逃跑也需要反擊。五個月來,有太多的視頻畫面告訴我們,警察對和理非在施暴,小孩,婦女,老人皆不放過。抗爭者還是作出最大的克制,又時為了救出夥伴不得不作出一些勇武的行為,這樣的行為不是暴力,不應受到譴責而是讚揚。《紐時》的文章是只許洲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